妇女的劳动权益主要包括:
1、妇女和男性享有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2、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受法律保护;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4、女性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发展权;
5、妇女享有劳动安全和健康权;
6、妇女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7、妇女的退休权受法律保护;
8、妇女在生育方面享有社会保障权。
妇女的劳动权益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妇女有就业和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的权利以及其他与劳动有关的权益。
关于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厅
鄂劳法[1995]171号
关于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效)
最近,省厅组织调查组对我省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报告印发给你们。总的来讲,我省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是好的,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情况下,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不少单位还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保护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即将在我国召开,这是展示并促进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一次难得的机会。为迎接大会召开,借此进一步促进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部门应高度重视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当前应抓住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我国召开的有利时机,集中一段时间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及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基本劳动标准,把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切实保障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招工或招生中,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应妇女的工种岗位或专业外,一律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内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女职工,对非歧视性原因下岗的女职工,应搞好内部转岗培训工作,帮助她们提高竞争能力并重新上岗;女职工内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经本人自愿申请的,方可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离岗退养期间,应保证基本生活,退养费仍在工资总额渠道列支。
三、要严格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对女职工禁忌劳动、四期保护以及卫生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逐项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要进一步加快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步伐,生育保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积极地促进生育保险统筹,平衡企业之间的负担,为用人单位接纳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妇女就业。
五、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监督检查,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严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发布日期:19950713
执行日期:1995071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妇女的就业权益
316人看过
-
漯河市三项措施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益
139人看过
-
妇女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284人看过
-
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措施
430人看过
-
妇女儿童保障权益有哪些
162人看过
-
女性劳动者有哪些特殊的保障措施?
444人看过
妇女劳动权益是指妇女在就业、职业培训、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依法享有的与男性平等的权益。这包括不受性别歧视的平等就业机会、同工同酬的权利、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及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休假的权利等。这些权益保障了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 更多>
-
女职工享有哪些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0妇女享有的劳动权益如下: (1)平等就业权利。除不合适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和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社会平等有哪些权利,对妇女有哪些保障措施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1第九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
-
妇女劳动者要如何保障其劳动权益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一、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 (二)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
-
哺乳期妇女的劳动保护措施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5《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其单位应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期
-
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法律?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律主要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法调整人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解除等;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婚姻法》所调整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又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侧重从妇女权益方面规定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