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行使的,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使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单应当附有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保险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条款的内容;没有作出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适用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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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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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效力变更是怎样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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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中延迟履行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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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迟延履行的后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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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效条款在保险合同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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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保险合同才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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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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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关于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的回答为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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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的定义及合同效力的中止与中止是怎样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7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二、合同效力的中止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暂时中止其效力,待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以恢复合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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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怎样更改条款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21、保险合同的变更,即保险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2、由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3、在变更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在原保险单上批注,以资证明和确认保险合同的变更。 4、保险人没有签发保险单而是签发其他保险凭证的,变更保险合同时,应当在该保险凭证上批注。 5、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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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中的工程款合同条款规定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1、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两者方式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结算: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一种是按照定额。 2、司法实践中,在施工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况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额委托第三方结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还规定,合同无效按照定额结算,再扣除利润、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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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及其法律效力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其次,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与保险人之间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此外,保险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