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8:31:18 153 人看过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如妻子的朋友赠送一笔钱资助孩子上学,而丈夫有酗酒恶习,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就有可能利用它买酒,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时确定这笔现金只赠送给妻子,属于妻子个人所有,丈夫就无权将其用来酗酒了。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在民法典修改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如贵重的首饰等,即使为一方专用,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意见未被采纳。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个人专用性,仍应当归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时的意愿。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当然,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价值较大的含义不同。

一、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什么

1、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

2、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个人财产相关文章
  • 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有哪些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外债、礼金等问题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一、公司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司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公司的出资额属于夫妻共
    2023-02-17
    230人看过
  • 特殊的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分割特殊的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如股权分割,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一方的出资额转让给配偶,并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一、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应该怎么分看具体情况定。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2023-03-06
    422人看过
  • 特殊羁押的情形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特殊羁押期限有哪
    2023-08-18
    370人看过
  • 夫妻法定特有财产——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家庭财产和夫妻特有财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为。但认清夫妻家庭财产和夫妻特有财产对认识夫妻共同财产有重要意义。夫妻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和各自所有财产的总和。包括:(a)夫妻个人财产;(b)夫妻婚后共同财产;(c)子女财产,即子女继承、受赠所得财产或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d)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e)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婚后的下列财产为特有财产,特有财产属个人财产:(a)夫妻一方具有专属性质的生活用品;(b)夫妻一方
    2023-07-15
    274人看过
  • 自首的特殊情形
    司法实践中,有一些行为虽然严格来讲不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将其视为自首。(1)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够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3)交通肇事后一般不逃逸即可视为自首,包括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或者为抢救伤员离开事故现场。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必须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起
    2023-08-12
    293人看过
  • 如无特殊约定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经调查发现,广州年轻白领对老人不留遗产给儿媳女婿普遍表示理解。那么,法律业内人士对此有何看法呢?媒体为此采访了广州徐律师。徐律师认为老人不将遗产留给儿媳和女婿,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老人常有情感偏向,对自己的亲生子女和亲戚之间会区别对待,因此他们会把遗产全留给有血缘关系的人;二是由于老人与儿媳女婿的关系常出现不和谐的因素,比如婆媳关系恶劣,在这个过程中儿媳女婿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就会考虑不分或者少分给儿媳女婿;还有一种情况是,儿媳女婿与自己的子女已经离婚,老人在设立遗嘱的时候就会完全不考虑他们。徐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和女婿只有尽赡养义务,才有继承权。如果老人的子女还在世而且没有跟儿媳或女婿离婚,在老人对遗产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例如只留给儿子或女儿),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3-06-08
    349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特殊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4、平等均分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个人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即使在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会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来看,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确实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这里规定的“生活困难”包括“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夫妻财产在离婚时是要
    2023-08-13
    243人看过
  •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形态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形态如下: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最
    2023-06-21
    338人看过
  • 特别规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哪些情形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婚后增值的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换言之,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部分,便是自然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前财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
    2023-06-23
    294人看过
  • 个人遗产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材料有哪些?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
    2023-06-23
    333人看过
  • 了解夫妻财产的相关情形。
    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有:1、一方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视为自首的情形自首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因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完全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实践中自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此外,还有一些视为自首的情形
    2023-07-03
    106人看过
  • 夫妻财产共有的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中一方婚前财产,前期是一方支付后期是双方共同支付,变成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中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3、夫妻中一方父母或其他人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1.夫妻通过书面协议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04
    206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形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职工债权不必申报。(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6)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破产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7)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8)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9)债务
    2023-03-05
    241人看过
  • 特殊情况的个人债务怎么认定,怎么区分夫妻共同与个人债务
    特殊情况的个人债务怎么认定1、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无偿为他人保证而产生的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有人认为虽然无偿保证不获直接利益,但有可能因政治权利等经济利益以外的好处而提供无偿保证,等于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本人认为,该无偿保证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且带来的非经济利益并不直接和配偶共同享有,故应推定其为个人非直接物质利益的个人负债行为较妥。2、以夫或妻一方之特殊技能或专门服务及特定个人人格魅力作为标的的承揽、代理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债务,应推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此类合同的法律性质决定其标的的特定性,而且是自然人作为特殊主体时以其特有的技术性或非技术服务作为举债的对象.如演员的表演合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个人演讲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等。由于该类合同以个人的不可替代的特殊服务为举债目的,故应推定为个人债务。3、一方所举之债不要求按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进行兑价或兑价显示公平时举
    2023-06-01
    13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 更多>

    #夫妻个人财产
    相关咨询
    •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特殊形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外债、礼金等问题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
    • 怎样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1-16
      怎样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外债、礼金等问题的共
    • 特殊情况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特殊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情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
    • 夫妻个人财产的分类,怎样区分夫妻个人财产?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夫妻个人财产的分类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个人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有关的财产责任、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内容组成的法律制度。特有财产制是对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