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不得超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1:41:35 209 人看过

1、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房贷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3、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个人所得税扣除专项费用以后的税率是多少

1、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2、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3、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4、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就是属于个人的收入,从而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存在有多支付或者是错用税率的情形那么都是可以要求税务机关进行退税,因此,作为纳税人自己就可以直接在个人软件上面进行操作,只要提交的材料能够得到认可就可以依法的处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共几项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共几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二、征收方法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2023-05-30
    450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专项扣除怎么填写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1)纳税人根据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写相应栏;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不需要填写。默认情况下,纳税人未填写的项目不享受。(2)与上次提交的信息相比是否发生了变化: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第一次提交的,在第一次提交前的框中划定√。继续提交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画√”;如果发生变化,在变化之前在框内画√填写变更扣除的项目信息。(3)身份证号码应从左到右填写。如果位数小于18位,则应在空白格中规划.(四)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空间不够的,可以附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023-02-19
    127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附加项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附加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二、法律依据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第二章子女教育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
    2023-05-09
    86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2、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3、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4、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23-07-07
    181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3、一个纳税年度内,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4、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2023-07-22
    259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是否专项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第六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一、个人所得税是谁专项附加扣除1、单位每月帮忙预扣。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把相关信息填报给单位之后,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日常扣“三险一金”一样,帮忙每月代扣就好。补充一下,个人通过app端或web端填报信息的,可以选择“由单位代扣”。这些联网信息可以及时被单位接收,依照你本人填写的信息,单位每月帮你预扣预缴。2、自行申报办理。对于非工薪阶层,或者没有固定单位帮你扣税的,往往需要自行申报。注意了,如果是自行申报办理,不能实现每月每月扣,需要到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按年办理。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可以填写纸质/电子模板,去年度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在app端填写相关信息,在线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相应的
    2023-03-20
    27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不得超过。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1、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房贷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3、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不得超过项目名称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9
      1、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不得超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项目: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有些费用、支出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的部分1.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工资总额×14%2.工会经费扣除标准:工资总额×2%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工资总额×2.5%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销售收入×15%5.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以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两者中较小者为扣除标准。
    • 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由此可见,中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特别追加扣除采用正向列举的方法,即只要不属于明确列举的扣除,就必须缴纳。
    • 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专项扣除怎么填写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3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1)纳税人根据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写相应栏;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不需要填写。默认情况下,纳税人未填写的项目不享受。(2)与上次提交的信息相比是否发生了变化: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第一次提交的,在第一次提交前的框中划定√。继续提交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