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用、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接受医疗检查、治疗以及康复训练所需的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365天/年计算8、残疾赔偿金1级伤残按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2-10级伤残的按等级比例相应按90%-10%递减。9、残疾辅助器具费10、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2、被扶养人生活费: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不仅受害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因受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该扶养义务,所以享有被扶养权利的该第三人也必然遭受损害,此种损害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自然也应由加害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3、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物、道路、设施和牲畜等。14、车辆减值损失: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15、车辆停运损失费。16、精神损害赔偿。综上,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规定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对于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损失,应该如何进行赔偿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伤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赔偿后,有权向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追偿。
然而,在实际交通事故中,有些机动车驾驶人不仅没有购买机动车保险,还存在着逆行、酒驾等违法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此外,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那么机动车驾驶人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补助、必要的药品和护理费用等。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损失应该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的费用计算。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规定主要是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损失进行赔偿的规定。然而,在实际交通事故中,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同时,受害人也要积极配合交通事故的处理,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接受医疗检查、治疗以及康复训练所需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定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护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指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需要辅助器具而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死亡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丧葬费是对受害人的死亡造成的费用进行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受害人的扶养人生活困难的赔偿;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车辆减值损失是指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停运损失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2020年我国河道占用土地赔偿标准及其实施细则
148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方案及其实施细则
19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原则及其实施细则
402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
439人看过
-
安徽省拆迁补偿标准及其实施细节
211人看过
-
实施细则:征地补偿标准
329人看过
交通事故确定损害赔偿是根据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作用大小的比例来划分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 更多>
-
产交强险实施细则中赔偿标准是什么保险范围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交强险的费用具体交多少要根据去年的出险情况 一般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具体A有以下情况: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5.上一个年度发生
-
最新阳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实施细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62017阳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如下: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1 1)后续治疗费(1 2)整容费(1 3)康复费(1 4)住宿费(1 5)丧葬费(1 6)财产损失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不构成伤残,则可能只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
-
关于《强制执行实施细则》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
-
浙江专利强制实施细则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专利强制实施]省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和省重点项目产生的专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可以要求专利权人以合理的条件许可他人实施:(一)为了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二)对本省产业发展具有共性、关键作用需要推广应用;(三)为了维护公共健康需要推广应用;(四)对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影响需要推广应用。获得专利指定实施的单位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取得有偿实施许可的,应当与专利权人商定合
-
襄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的赔偿标准是哪些啊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襄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赔偿标准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