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渔业航标位置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8:52:12 76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设置的专用航标应当符合国家航标规定和技术标准,满足渔港水域和其他渔业水域的航行安全需要;施工作业不影响渔港水域安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得当。

二、办理地点

德庆县德庆大道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三、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五、办理机构

广东省渔政总队德庆大队

六、法律依据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八条经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同意,专业单位可以在渔港水域和其他渔业水域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撤除、移动位置或变更专用航标其他状况的,设置单位应当报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1995年)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统称航标管理机关。军队的航标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军用航标、渔业航标的管理和保护方面分别行使航标管理机关的职权。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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