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03:55 182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1、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2、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二、工伤保险待遇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三、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及领取标准?
    1、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人员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2、求职补贴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3、基本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生育补贴领取标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3-05-29
    30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待
    一、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2、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3、其他待遇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4、工亡待遇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二、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
    2023-06-23
    324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有哪些,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是怎样的
    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
    2023-05-05
    278人看过
  • 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何确定答:企业上班人员由所在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420元,最高为12090元。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缴费标准为394.20元/月。2.我县社会保险费缴纳的代扣银行有哪些?如何办理代扣手续答:目前,我县代扣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参保人员可任选其中一家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办理代扣手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参保登记表》(新参保人员)、相关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等,到选定银行的营业网点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办理社保代扣手续后,每月10日前要保证扣款的存折或银行卡有足够余额用于扣缴社保费,确保银行每月能扣缴成功。3.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有哪些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
    2023-05-05
    35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之后工伤保险待遇怎么领取
    大多数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由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代工伤职工领取,并应及时发放给工伤职工。(1)工伤职工或参保单位携带所需资料到新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待遇科提交资料;(2)经办人在系统上计发待遇后打电话给工伤职工单位通知填写收款收据。注意事项:(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一、需要准备的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5
    2023-04-03
    435人看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家《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意见实施之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023-05-30
    283人看过
  • 未参加工伤保险可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因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陈某因工死亡后,其子要求该单位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小陈的父亲陈某系济南某旅行公司司机。2008年1月22日,陈某和同事解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重庆往遵义方向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陈某当场死亡(事发时解某驾驶车辆)。事后,陈某被认定为工伤。陈某去世时,小陈还不到两周岁。2009年10月30日,小陈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旅行公司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仲裁委审理后,裁决旅行公司每月按900元的标准向小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小陈年满18周岁。小陈不服,以要求旅行公司一次性支付抚恤金180900元为由,诉至市中区法院。法院查明,旅行公司在陈某死亡前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陈某工作期间每天工资150元。法院认为,小陈的父亲陈某系旅行公司职工,旅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旅行公司在陈
    2023-06-10
    337人看过
  • 社保工伤待遇如何领取
    社保工伤待遇申领手续:1、工伤报备及就诊规定(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二)工作人员因受伤需要向协商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申请医疗的,申请机构必须填写远市工作人员转院诊疗申请书。符合规定的,经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同意,按印鉴提交申请人。(三)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等工伤康复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同意,按印鉴提交申请人。(四)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需继续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
    2023-02-26
    41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是在职职工都应该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职职工发生工伤时刻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待遇。本文将为参保人介绍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如何报销?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联网结算的医疗(康复)费支付到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到协议配置机构。工伤保险报销范围: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
    2023-05-05
    66人看过
  • 重庆市职工工伤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及程序
    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当地社保局医保部负责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一、重庆市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伤亡前
    2023-04-23
    369人看过
  • 锦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详情
    一、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200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满55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满50周岁。二、办理个人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1、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参保缴费;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
    2023-05-30
    150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
    2023-05-05
    36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执行可以向谁领取?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执行可以向谁领取?1、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领取,然后再劳动者解除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2、可以由劳动者个人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由单位签字盖章,然后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3、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
    2023-04-28
    455人看过
  • 领取交通意外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9)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10)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11)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12)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
    2023-03-31
    7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9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可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员工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1、按月领取失
    • 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
    • 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是哪些,如何领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审核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病例、医疗发票及清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待遇审核表、转入账户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在申请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有哪些?主要条款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2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之后,若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此时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那具体来说,工伤保险的待遇是什么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伤保险的待遇是什么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
    • 不能领取国家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4
      不能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拒绝治疗的、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及丧失待遇条件的等等。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认定宗旨,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