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特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0:50:16 391 人看过

一、合同生效特殊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如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需拿到驾驶证,赠与人才将车辆赠与受赠人,只有在受赠人拿到驾驶证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若受赠人未拿到驾驶证,该赠与合同只是成立了但未生效。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依然是前述赠与案例,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年满18岁赠与人才将车辆赠与受赠人,只有在受赠人年满18岁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

4、对于特殊生效条件的合同,还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越权等订立的合同,该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可能是有效的合同,也可能是无效的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不同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反映的内容不同

(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构成的要件不同

三、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日常生活当中合同的种类非常的多,在这里也没办法一一给大家去介绍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到国家备案的合同相对来说比较少,绝大多数的合同基本上都是签字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有些合同,签字代表着合同的成立,但法律效力是待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生效时间有何规定?
    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殊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时间如下: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之日起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3、附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条件合同自期限到达时生效。担保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分三种情况:一、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
    2023-07-17
    99人看过
  • 特殊合同效力和无效的确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从其规定。双方可同意在合同生效时附加条件。有有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满足时生效。有终止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满足时失效。如果一方为了自身利益不当地阻止条件的满足,则应视为条件已经满足;不适当地促进条件的实现的,应视为条件的失败。当事人可以约定对合同的效力附加期限。有有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应在期限到期时到期
    2023-05-07
    116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特殊规定
    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变动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3、(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3)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什么1、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的要件是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基于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其它法律事实而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根据法律的规定,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
    2023-08-10
    78人看过
  • 附时间条件的合同生效条款规定是怎样的
    附期限合同所附期限必须是将来必然发生的期限,不能以不确定的期限作为生效期限。附期限合同的期限是法律对于该合同的效力保障,也是对该合同履行的法律保障。《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合同中所附的期限与合同中所附的条件一样,都能够直接限制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失,但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的到来却具有必然性。期限是以一定时间或期间的到来对合同的效力起限制作用,因此只有尚未到来且必然到来的时间和期间才能作为附期限的合同中的期限。一、合同所附期限的种类1、生效期限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
    2023-02-08
    417人看过
  • 附条件生效合同与附期限生效合同的规定
    (一)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二)在附期限生效的合同中,期限作为合同的附款,必须是将来事实,确定发生的事实和合法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以及不法事实,均不能被设定为期限。一、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附期限与附条件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具体
    2023-03-22
    315人看过
  • 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一)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二)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三)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一、购房定金协议生效的条件购房定金协议具备以下六大条件即生效:1、购房定金协议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3、意思表示真实。购房定金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4、购房定金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
    2023-03-12
    374人看过
  • 特殊车辆的特殊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2023-04-23
    68人看过
  • 技术合同生效后合同效力的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形?
    (一)无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的效力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这些主体所具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所谓的民事主体资格。倘若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或者说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无从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不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正是根据这种推理,我国以前的民法理论通常认为,倘若合同主体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订立的合同无效。(二)审批、行政许可与技术合同的效力技术合同涉及审批或许可的情形至少有以下三种: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技术合同须经审批或者许可后生效,如某些特殊技术的转让须经批准或者许可;二是依照技术合同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技术合同涉及的产品或服务)须经审批或许可,如按照技术开发合同生产的特殊产品须经审批的情形;三是依据技术合同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者技术合同涉及的产品或服务)须经审批或许可,而以获得批准或者许可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2023-06-17
    154人看过
  • 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
    一、特殊工种劳动合同附件的效力是什么?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字。补充协议,才单独签字。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将会非常麻烦。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无论需要经过多少次民主程序,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
    2023-04-13
    461人看过
  • 特殊工种的合同期限规定
    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合同期限有何特别规定?对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不宜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1条提出: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023-06-05
    227人看过
  • 没有特定条件时保险合同生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保险合同转让具备的条件第一,被转让的财产保险合同应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否则当然不具备转让的前提。第二,转让双方就保险合同转让事项须达成一致,当然,也存在合同主体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转让,如合同的主体是法人时,
    2023-07-13
    350人看过
  •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一、质押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质押合同出现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质押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
    2023-06-27
    286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问题
    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有:1、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民法典》第一
    2023-07-12
    260人看过
  •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及特殊规定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一、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二、《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
    2023-06-08
    6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合同,特殊条件,合同的基本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
      合同的成立要件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求如下:1。订约主体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订立的合同必须依法进行;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一般合同具有一般生效要件时,从成立时起生效,但一些特殊合同在满足其特殊生效要件时生效。那么特殊要求一般如下:1。当事人约定的,如有条件生效的合同;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按照其规
    • 啥是解除合同的特殊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9
      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理由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一方违约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 哪些条件是合同履行特殊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合同的成立要件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通常的合同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时从成立时起生效,但有些特殊的合同在满足其特别生效要件时方得生效。那么特殊要件一般有: 1、当事人约定的,如附条件生效的合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
    • 什么是特殊累犯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特殊累犯的特殊构成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
    • 合同在合同特殊成立时有何特殊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合同的特殊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2、如果当事人未采用特定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