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时,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41:16 415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一)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分析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三)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四)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五)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六)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施工人员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需要承担责任。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分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后,在这一法律关系中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实施了违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2、总承包人、分包人对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的违法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实际施工人明知违法而与总承包人、分包人订立合同,在主观上也一样负有过错;3、法律禁止违法分包、转包的目的正在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4、违法分包人、总承包人,特别是将工程违法分包、转承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对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同样负有过错,该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在其预料范围之内;5、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与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工程质量问
    2024-04-07
    347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什么责任1、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二、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归谁负责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施工人造成的,那么由施工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2023-04-21
    367人看过
  • 认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方法
    工程质量发生问题,就承包方与建设方及建筑施工方来说,责任通常由承包方承担。如果工程质量问题是由施工方无依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导致或施工方无根据工程要求和约定检验设备、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材料,采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一)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分析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三)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四)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五)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
    2023-06-30
    288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包括哪些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根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含什么人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
    2023-07-07
    99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具体责任者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2、勘察、设汁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勘察设计业务,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合同进行勘察设计,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除了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应做好设计交
    2023-08-18
    25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项目经理承担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等责任。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四)向社会公布曝光。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哪几类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
    2023-03-16
    26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因施工方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需承担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质量不合格处理办法有: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二、因施工方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需承担什么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
    2023-06-07
    300人看过
  • 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几个月
    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至12个月。适用于一阶段验收的养护工程项目一般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6个月之内完成验收,适用于两阶段验收的养护工程项目一般在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12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养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024-04-29
    381人看过
  • 施工质量主要体现在建筑工程的什么方面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内容1、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二)施工前的质量的主要内容是: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一、工程质量有哪些特点(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项目建设过程就是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因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都起着重要作用和影响。(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必然要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地质条件、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管理、工人技术水平诸项因素,均会造成工程项目质量变异或事故。(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由于条件多变及施工材料的特性,使其生产过程不易控制,生产活动受到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故工程项目质量水平很容易产生波动。二、建设工程质量
    2023-04-11
    314人看过
  • 发包人在哪些情形下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
    第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第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第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二、违法分包的七种情形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三、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任务;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
    2023-04-12
    186人看过
  •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承担问题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并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发包人过错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发包人提供或指定的设备材料不合格、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承担的分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同时规定,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不能再以使用部分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拒收或赔偿;承包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承担方的认定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同时发生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024-02-12
    372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职责及其承担的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可以产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工程质量责任主要是指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采无过错原则,即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则采过错责任原则,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过失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承担刑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确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由此可以推出,质量责任主体包括: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等等,与建设工程质量相关的施工人或者是工作
    2023-07-04
    473人看过
  • 谁来承担责任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与之相对应的工程照管义务期的计算时间是以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起。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车祸由谁承担责任试驾发生车祸的4S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方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2023-07-02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事故如何界定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9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监理责任的处罚要求如下: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
    • 在施工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好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6
      已经实行了,据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将引入终身追责机制,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逐渐建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质量责任承诺书。
    •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什么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15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等责任。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 工程质量哪个部门承担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2
      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以上参建单位中的两方或者多方原因。一旦建筑物质量出现问题,首先要明确质量发生的原因,确定应对质量问题的原因负责的责任主体。例如,建设部门购买的建筑材料、部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合同
    • 哪些情况下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3
      发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例外有: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存在缺陷,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要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 3、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