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批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40:43 62 人看过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为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对城市工程地质勘察的需要,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我部对已纳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调整,经审查,现予以批准,强制性条文及内容见附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中《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的强制性条文及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强制性条文

建设部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新乡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监察支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3年9月16日新乡市城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凡在新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应向市规划局申报规划验收。一、申报规划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1)规划用地范围内按规定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临时建筑、暂设工棚)等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完毕。(2)建设工程按规划审批要求全部建成。(3)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绿化等工程均按规划要求建成,并符合使用要求。二、申报规划验收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填报验收审批表,并附以下图件:1、有验线、验槽记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核准的总平面图、1/1000地形图、该建设工程的平面图、立面图、方案效果图、
    2023-04-22
    29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委办)、规划局:城市勘察和城市测量是编制城市规划、加强规划管理以及开发建设前期的一项重要基础业务工作。目前各级城镇体系规划的确定、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已全面展开,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也在不断深化和完善,这些工作都需要完备的和现势性强的勘测资料的保障。因此,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勘测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这方面的基础业务工作,以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一、城市应具备勘测资料的主要内容1.城市测量资料主要包括:城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城市地下工程、市政工程及地下管网等专业测量;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必备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2.城市勘察资料是指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有关的地质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的地质构造,地面土层物理状况,城市规划区内不同地段的地基承载力以及滑坡、崩塌
    2023-04-22
    363人看过
  • 关于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它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关系到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也反映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文化水平,因此,勘察设计质量工作一直是各级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重点。当前,勘察设计的质量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但是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也存在质量意识淡漠、市场行为不规范、违反建设程序、执法监督不力等问题,近年来发生的某些工程质量事故就与勘察设计的质量问题有关。党中央、国务院对工程建设质量十分重视,今年初,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勘察设计单位要确保其勘察设计成
    2023-06-10
    37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公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第一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初审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换证工作的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和企业申诉,我司将于近期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上公示有关资质换证审查意见,请有关审核部门通知所属申请换证企业注意查阅。申请换证企业如对资质审查意见有疑义,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审核部门提出申诉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换证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请提出详细的检举揭发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名。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cein.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cin.gov.cn/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二○○二年三月七日
    2023-04-22
    13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转发《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规委):2004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执行。现将《条例》转发给你们,供在工作中参考。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如何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避免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与实施的随意性,加强社会和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督。广东省针对这一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提出的原则要求,制定颁布了《条例》。这部地方法规从广东省的实际出发,在与现行上位法律法规衔接的基础上,确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强化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公众参与途径等法定程序,并按照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对分离的现代管理科学基本原则,规定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条例》的制定与实
    2023-06-10
    26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8-12【实施日期】2002-8-12【发布单位】建设部【文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为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我部最近批准发布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等7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14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规范”,详见附件)。为确保这些新版规范贯彻实施,强化建筑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标准化意识,现将新版规范的贯彻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应当认真复审并修订不符合新版规范规定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二、各标准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施工指南手册等工程技术文件组织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新版规范的规定组织修改。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实施工
    2023-04-22
    11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首都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规定,为保障《城市规划法》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城市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制度。为此,建设部决定在1998年度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规划执法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地方自检与国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城市规划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选择部分省、市进行城市规划执法情况的抽查;二、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为:1.在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权的问题上是否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的规定;2.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开发区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规划管理是否符合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的规定;3.在国务院“国发〔1996〕18号”
    2023-06-06
    281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成立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含市政工程,下同)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的通知》(建设〔1999〕176号文)精神,成立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质量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协助部研究制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参与重大或有争议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评审、鉴定,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参加大型复杂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评估、优化、审查和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工作;参加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新技术、新
    2023-06-10
    234人看过
  • 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拟定的《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南京市规划局2003年4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和国务院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要求,各城市须尽快编制或调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停止新申请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部门不得核发选址意见书,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议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现根据国务院和九部委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方案。一、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1、以做全省“两个率先”排头
    2023-04-22
    50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为贯彻执行建设部令第84号《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84号令”),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决定自2001年3月1日起,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现将核定及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范围和内容核定及换证范围为全国现持有甲、乙、丙、丁级《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拟核定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84号令的有关规定、按本通知的要求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定合格的单位可取得相应的甲、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对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进行核定和检查的内容按“84号令”确定的资质标准和有关规定掌握,主要包括:1.是否符合“84号令”规定的相应的资质标准;2.近年来承担城市规划编制及有关技术工作的业绩;3.单位内部管理情况。二、组织实施甲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核定及换证工作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乙、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核
    2023-06-10
    168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施工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程度,是我市创建卫生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宁波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施工的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程度,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规定:一、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对施工现场围栏、材料堆放及运输、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施工噪声控制、渣土处理、污水排放、施工周围环境等施工现场管理。二、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道路线路敷设、装饰
    2023-04-22
    28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
    2023-06-10
    324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建委、省直有关厅局:为集中精力做好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保证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清理整顿勘察设计市场,优化勘察设计队伍结构,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经研究,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体制改革基本结束期间,对勘察设计单位更名、升级以及新成立单位的申报、审批作如下规定,请贯彻执行。一、除由建设部审批的专项设计资质(建筑智能化、轻型房屋钢结构、建筑幕墙等)外,暂停受理其它行业勘察设计资质、新成立单位资质申报。二、除体制改革、合并重组符合升级条件单位外,暂停受理其它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升级和更名。三、对改企建制中需要更名或合并重组资质平移的,随时申报随时办理。四、对原省室内装饰装修领导小组审批,现持有我厅换发的资质证书的室内装饰企业,按我厅《关于室内装饰企业换证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闽建发[2000]68号)中规定,在2001年4月30日(过渡期)前,申报建筑装饰相应设
    2023-06-10
    179人看过
  • 关于转发《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绿化工作水平,科学引导环境绿化建设,规范城市绿地植物种植,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一、总体要求(一)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原则,提高生态效益。绿地中尽量少建廊台楼阁。假山、亭架等园林小品建筑尺度应做到均衡适宜,体量得当。各种硬质铺装(含建、构筑物基底)面积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30%。(二)绿化布局力求自然活泼,做到植物配置形式既统一又有变化,色彩搭配和谐,既鲜明又稳定,结构布局有韵律节奏,建造景观各异、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不提倡运用纯草坪、纯色块布置手法。(三)绿地地形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保护天然水源,处理好地表排水,以利各种植物正常生长。(四)建设绿地或改造现有绿地,必须依法保护和
    2023-04-22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中对于在规划用地和地质勘查需要的前置审批文件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01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 关于建设用地规划的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般应当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建、建筑退让、规划控制绿化带、公共通道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其他要求等内容。居住项目的规划条件除明确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户型比例、保障性住房配建等建设要求。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定线和槽底定位,并在建筑工程的基槽开挖、基础施工、地面首层、顶层封顶、外立面装修、室外工程及景观环境设施建设环节,以及市政工程的基槽开挖、地下工程覆土前和覆土后接受规划核验。经核验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改正。
    • 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4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仅是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技术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也是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改革的关键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