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权纠纷的种类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52:08 426 人看过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约定挂名股东不享有实际权利,一切权利归隐名股东所有。当双方就隐名出资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就会出现股东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转让双方因为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股权转上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没有交付股票或出资证明书。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名字须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字还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属于工商登记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字为工商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在确认股东身份时,以上述文书或登记簿为准。因此,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如果未变更登记,日后就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再者,无记名股票具有证权证券的性质,股东可以凭借其所持有的无记名股票向公司主张股权,如果无记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未交付无记名股票,则受让人无法证明其股权之存在,从而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有时股东与他人之间不存在股权归属争议,但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如果在出资或者股权转让中没有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记载,公司可以拒绝实际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主张股权,这样也会产生纠纷引发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纠纷相关文章
  • 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种类是什么
    一、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种类是什么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种类包括:1.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2.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3.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民法典》第234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二、物权确认诉讼时效是多久物权纠纷如果涉及到返还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是其他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
    2023-04-14
    439人看过
  • 股权纠纷中股权转让的种类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
    2023-02-21
    376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都有什么类型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如下: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一、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什么一、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下: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4、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二、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三、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如下: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
    2023-06-26
    97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一、合同纠纷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2023-02-20
    124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涉及哪些问题
    股权确认纠纷包括以下情形:1、转让股权时就股权归属产生的纠纷;2、代持股份所产生的股权纠纷;3、对股权比例存在异议而产生的纠纷;4、股权确认纠纷包括的其他法定情形。一、退股协议怎么写退股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该协议是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的;2、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相关信息;3、双方因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4、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二、持股多少能进入董事会进入董事会跟持股份额的多少是没有必然关系的。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具有持股份额才可以进入董事会,而董事会的成员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选举产生的,而股东董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只要经选举,就能进入董事会。因此只要经过选举,那么股东就可以进入董事会,并不需要持股。三、公司
    2023-03-25
    297人看过
  • 最高院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种类有哪些?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一、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二、合同效力是什么?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
    2023-06-22
    374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的行为范围有哪些
    股权确认纠纷主要包下列情形:1、因公司未依法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产生纠纷;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一、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有哪些隐名股东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转让股权:一般可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且该协议须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实际出资人对股权享有实际权力,处分股权行为有效,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三、隐名股东地位如何确定隐名股东可以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要求确认其法律地位,若是
    2023-06-23
    119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的时效有哪些规定?
    股东股权确认纠纷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司股权确认纠纷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
    2023-07-04
    434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中产生的场景由哪种区分?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是因为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实际出资人以及名义出资人之间的纠纷,公司回购股权时发生的纠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变更登记。一、个人如何退出代持股份个人退出代持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股权对外转让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名义出资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代持股股权如何转让?代持股股权的转让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3、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三、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具体出钱投资公司,那么这样的股东却被出现在股东名册上这样的股东叫挂名股东。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
    2023-02-21
    369人看过
  •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中能否包括重要证据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包括:1、股东的出资证明书;2、公司的股东名册的记载;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记载;4、实际承受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收购公司股份的流程收购公司股份的流程是股东之间的相互转让可以任意进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签订股份转让书。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二、公司监事可以转让全部股份吗有限公司监事可以转让股权。公司内部转让股权,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三、合
    2023-03-19
    177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中认定类似商品的范围包括哪些
    1、《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作为判断类似商品的参考,但不是唯一依据。类似商品的司法判断属于个案的事实认定,法院不应拘泥于《分类表》和《区分表》对于商品和服务自然属性的划分,因为《分类表》和《区分表》往往不能准确反映现实发展变化中商品的关联属性,所以可将此作为参考依据,并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出发,从一般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角度,结合案件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2、依据商品关联属性,进行竞争商品、关联商品和无关商品的归类分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相同是指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而与之相对不相同类别的商品,按其关联属性又可分为:竞争商品,即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的,属于具有替代功能的商品;关联商品,即无替代功能不具有竞争性但存在一定关联性的商品;无关商品,即无任何联系的商品。类似商品的判断应落脚于两类商品之间的关联程度,并最终取决于相
    2023-06-13
    120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几种主要类型包括
    合同纠纷的类型主要有:1.合同效力纠纷,合同效力纠纷包括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2.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口头或是书面合同引起的争议;3.有无名合同纠纷,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可以划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5.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一、仲裁适用的范围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关于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仲裁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2023-03-08
    376人看过
  • 商标侵权包括哪些种类?
    商标侵权包括的种类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等。商标侵权处理措施包括哪些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三: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2023-08-01
    299人看过
  • 工程类纠纷一般包括哪些
    一、工程类纠纷一般包括哪些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件较为少见,一般由发包人以勘察成果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为由拒付勘察费而引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和装饰施工两种形式,与之相对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也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两种形式。二、工程纠纷期限怎么认定因工期引发的纠纷,发包人常用来抗辩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要主张工期违约金就涉及到举证问题,
    2023-06-07
    36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更多>

    #股权纠纷
    相关咨询
    • 经济类的合同纠纷主要包括哪些种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1、购销合同纠纷;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4、供用电合同纠纷; 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6、承包合同纠纷; 7、联营合同纠纷; 8、运输合同纠纷; 9、借款合同纠纷; 10、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1、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14、外贸代理合同纠纷;
    • 2022年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4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 隐名股东的纠纷类型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5
      1、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公司利益分配纠纷,股东权利行使的纠纷、出资瑕疵对内承担责任的纠纷 2、涉及公司外部责任承担的纠纷:股权转让的纠纷,出资瑕疵对外承担责任的纠纷等等 对于隐名股东的股东主体资格认定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1、在股东出资不足、瑕疵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是否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如果明知隐名股东对公司出资情况并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可以要求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 物权确认纠纷的种类会有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2
      物权确认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还有担保物权之诉。 1、所有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2、用益物权权确认之诉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 专利归属纠纷包括哪几种种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专利归属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形式有: 1、共同专利权人之间的专利权属纠纷; 2、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界定的专利权属纠纷; 3、委托研究的专利权属纠纷。 一件发明创造完成后,个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就由谁提出专利权登记请求发生争议。在相关国家部门对专利授权之后,当事人之间在确认淮是真正的权利人时也有可能会发生争议。若是各方无法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处理请求。 如何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