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工期可以修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25:28 114 人看过

可以。根据相关法规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即当发生重大问题时候,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可以发布更正公告。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一、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承包建设项目招标程序是什么

承包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如下:

1、招标人准备工作;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4、资格预审;

5、出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6、接收招标文件;

7、开标;

8、投标文件评审;

9、定标;

10、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11、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行为。

三、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一般应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招标采购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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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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