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6 13:37:20 366 人看过

一、如何界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类型

我国法律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包括:

1.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8.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有上述情况,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不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司法秩序和关押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三、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吗

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判缓刑,因为我们国家的缓刑制度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当然具体能否进行一个缓刑方面的适用的话还需要看当事人的认罪的态度,还有他的具体行为的危害程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n(一)殴打监管人员的;\n(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n(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n(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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