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孩子对方不想要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
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自己应该出抚养费么
228人看过
-
我想自己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
78人看过
-
自己真的没钱给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办
212人看过
-
对方想离婚自己不愿意应该怎么办
336人看过
-
抚养费给抚养方怎么写对自己有利
106人看过
-
我想要抚养费找不到人了该怎么办
468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离婚后自己无法承担抚养费,该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30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或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无法获得子女抚养费,则可以通过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给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按照原定的数额给付,同时抚养子女一方又能够承担大部分的抚养费用,那么该方可以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给付,另一方不能直
-
小孩抚养费怎么算?应该是自己掏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其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支付,对于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高收入的人群。按照上述所说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
-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6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的话,首先应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抚养,然后在走法律程序合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想要保全自己的房产该怎么办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1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 1、持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 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一楼进行登记。 2、然后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
-
应该如何要回自己孩子的抚养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方式有以下两种: 1、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在有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