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工(临时工)要签订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5:23:21 231 人看过

临时工在现在一般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对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9条中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并不一定要签订合同。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所以现在在我国,说临时工其实一般也是指非全日制工。

结合《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对于非全日制工,其实单位可以与之协商约定是否签订合同,这并不是强制要求必须签订合同。另外即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不一定就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也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n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不是属于临时工?
    它不属于。1、非全日制劳动者是指以时间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形式。2、自由职业者,法律上没有自由职业者的说法,只能理解合同期限长或短。临时工一个多月没有签约,工资也要加倍。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如果签了合同但是自己手中却没有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这样自己签合同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的,因为公司收走两份合同以后,可能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擅自对两份合同进行了变更,还有万一发生劳动争议,自己手中也没有可以垒成的重要凭证
    2023-08-07
    33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最长签多长时间
    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信息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
    2023-03-29
    120人看过
  • 为什么公司要与员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劝退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后不赔偿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权利义务明确且不显著增加用工成本的劳动合同,以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劳动关系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
    2023-07-21
    151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小时工协议吗?
    每周做六休一,每天工作6个小时,这居然是小时工?记者昨日从杨浦区人保局了解到,该区劳动监察大队近日查处了一件违规用工案件,一家物业公司为逃避社保缴费,自作聪明与10名全日制职工签署小时工协议,结果其工资单上的细节露出了马脚。工资单上疑点重重不久前,杨浦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反映一家物业公司未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接报后,大队立即对该物业公司实施了监察。然而,在现场调阅了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工资清单以及社保缴费通知书等用工资料后,监察队员发现,从表面上看似乎并不存在任何问题。资料显示,该公司共使用劳动者45名,其中32人为职工,均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另有3人为外单位退休人员、10人为非全日制工,该单位提供了非全日制工的《小时工协议》。但是,经过细心排查后,一个又一个疑点出现了。根据该公司的陈述以及提供的协议,其共使用了10名非全日制工,但是工资单上显示,这些小时工的
    2023-06-09
    243人看过
  • 全日制非临时用工公司要不要交社保?
    要交。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根据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加原则,无论是全日制劳动者还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公司都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社会保险的清算是必要的,使用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甲方:乙方:性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单位地址:现居住地: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小时。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内容为。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
    2023-08-18
    55人看过
  • 临时工工作5天算全日制工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天临时工算工伤吗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即使只是有一天的临时工,只要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的的,就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2023-08-10
    392人看过
  • 我需要一份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合同,不知道要如何写?
    时临用工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名称:运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单位或劳动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一:前言第一条由于甲方是个在建项目工程,时有多种工作需要用工,但其用工时间及工数量都存在不确定性,故双方每次用工时都要具体协商(以口头形式进行),本协议只是对用工的原则性条款进行约定。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有临时工作任务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乙方来与甲方进行该次工作协商,如双方同意按本协议不变就进行该次用工;如果双方协商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应另签协议或补充协议。二、工作内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每次具体用工时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每次用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第四条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个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个小时,具体
    2023-02-25
    263人看过
  • 临时工用工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临时工用工合同是需要签订的,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现在是全员合同制,正式工、临时
    2023-06-20
    38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签署要求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口头达成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口头达成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劳 动 保 护 有 哪 些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工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2. 休息休假: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与全日制用工一样享
    2023-09-10
    414人看过
  • 临时工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1、在法律意义上,临时工没有特别的定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为劳动者。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正式工”和“临时工”在法律意义上没有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来源于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布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规划”(固定机构、固定人员、固定职能)。与现有的“员工”相比,临时工统称为“非员工人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II。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劳动法》还是新《劳动合同法》,都没有通过“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划分和规范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但规定双方应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了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
    2023-05-07
    190人看过
  • 重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重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要想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有这样的话才是属于一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形式。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既然也是劳动合同势必就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多加注意。那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
    2023-06-22
    19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需签订什么协议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需签订什么协议吗?非全日制用工关系需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只要建立用工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什么形式的用工。相关知识: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作时间及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因为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劳动,所以本条所规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累计时间,都是针对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
    2024-01-06
    21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三年没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三年没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不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
    2024-02-07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
    • 签全日制合同同时签非全日制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4
      并不是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就认为你和公司一定构成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用工,主要还是要看你工作时间和发薪方式。
    • 如何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
    •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全日制的工作是否合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约束较少,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一些企业就将本是全日制岗位的员工签成非全日制用工以逃避义务。 -如果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4小时,而
    • 单位要求员工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合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26
      任何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压榨劳动者以降低劳动成本牟取利润都是非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已明确要求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因此,该案中的被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