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陈述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08 15:35:51 490 人看过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陈述意见

患方:某某,xxx岁,男。

医方:某医院。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患者近亲属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委托贵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下是我方的陈述

一、简要治疗经过:

2009年2月23日上午九点,患者因胸闷、心慌、心前区疼痛等症状到对方医院门诊部就诊,门诊予以对症治疗,但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次日,为进一步诊疗,患者以“间断胸闷、气短、心前区疼痛1月,加重1天”为主诉,到医方处就诊,医院以“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1.不稳定性心绞痛;2.高血压病3级”的初步诊断收住院。2009年2月27日,医院为患者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手术,造影提示“冠心病,双支病变”。2009年3月2日,在医生的建议下,患者在医方处行“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术后当天的20:40时,患者出现失语、烦躁、右侧肢体活动不灵的症状。CT报告为头?“左侧基底节区出血,左侧基底节区、双侧放射冠腔隙性脑梗塞”。虽经抢救,患者于3月4日不治身亡。

二、关于医方的过错

1.术前准备不充分,对患者的高血压病情未进行有效监控

患者2009年2月23日到对方医院门诊处就诊时,血压高达190/120mmhg,且否认高血压、心脏病史,结合门诊心电图报告,可见患者的血压长期偏高,且未得到控制治疗。对方医院对患者的入院诊断为“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1.不稳定性心绞痛;2.高血压病3级”。根据诊疗常规,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可以导致患者的动脉结构变脆、变薄,在血压波动时容易破裂出血。所以对患者而言,保持血压的稳定性非常重要。

医方在诊断明确的基础上,应严格控制并监测患者的血压。然而根据病历中的“体温记录单”和“护理记录单”记载,患者入院时(即2月24日21点40分时)的血压为210/140mmhg,次日上午血压便降到了145/90mmgh。而手术前的三天,即2月27日至3月1日,根本没有测量血压。虽然手术当天上午的血压尚在正常范围,但无法判断患者术前的血压是否稳定状态。

此外,术前小结中也并未提及需采取措施预防脑出血等病症,可见,医生对患者的病情没有全面了解和分析。

由此可见,医院对患者的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的病情未充分重视,未按照诊疗常规进行及时的治疗和监控。

2.医生在手术前未对患者的凝血功能进行必要的监测

2月24日,患者的凝血系列检查报告:“凝血酶原时间(PT)10.7sec(参考值范围11~14),凝血酶时间(TT)为15.8sec(参考值范围14~21)”。同一天,医生开始对患者应用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和阿司匹林的血小板聚集抑制剂。一直到3月2日21:16(即患者出现脑出血之后)才停用抗凝药,而此时患者的凝血酶时间(TT)已经高达120sec,是正常值的6倍多。

医院未按照诊疗常规,对患者应用抗凝药未进行必要的监测,大大增加了患者出血的危险性。出现问题后,也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

3.手术过程中,医方未考虑患者血压波动状况,未采取措施控制血压,导致患者脑出血

病历中“手术记录单”记录:“术中在支架扩张时,曾出现一过性胸闷憋气,在给与硝酸甘油后症状缓解,术后血压150/90mmhg”。而病历记录单中3月2日17时记录:“患者……于16:25安返病房,给与多功能重症监护,监护示:血压205/116mmhg”。也就是说在手术完成后,患者从手术室回到病房的这段时间内,血压便从150/90mmhg升高到了205/116mmhg。直到患者当日晚21:20分CT确诊为脑出血,血压仍然高达174/102mmhg。

对方医院在手术前并未测量患者血压,在手术后也未能有效控制患者血压,最终导致了患者脑出血的严重后果。

4.患者出现脑出血症状后,医院未能及时、有效的救治

患者手术后便持续高血压,21:20时CT报告脑出血,但是直到3月3日3点钟,患者的血压才降到124/60mmhg。3月3日1:10复查的CT显示:“较前片比较,左侧基底节区出血明显增多,中线结构右移”。可见,患者的出血持续加重。

医院未能有效控制血压,导致患者脑出血情况继续加重,而对这种情况,医院又未采取作手术等更加有效的积极措施进行救治,最终导致患者因脑出血死亡的严重后果。

三、关于损害后果

由于医方诊疗过程中,未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四、关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案中,医方在诊疗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综上,我方认为,医方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严重结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应认定医院的诊疗存在过错,对患者承担完全责任。

各位专家,医学是非常严谨的科学,对医疗行为的评价更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希望各位专家能客观地指出本案中医疗行为的过失与不足,给患方一个公正的鉴定结论,以保障患者合法的权益,从而促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自我纠错,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

此致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专家组

患方(代理人):

年月日

二、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三、医疗损害鉴定费用是多少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

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

医疗鉴定是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鉴定,当然需要受害人本人到场;费用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程度的案情决定,一般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如果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支付你的鉴定费用,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的鉴定内容,具体的收费标准不同,有的是2500元-6000元,而有的则是43000元。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司法医疗损害鉴定重点注意事项
    一、司法医疗损害鉴定重点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或者第三方调解机构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二、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1.鉴定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其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而医疗损害鉴定
    2023-10-17
    380人看过
  • 医疗纠纷陈述的常见问题
    医疗纠纷陈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事实:时间,患者症状,医生采取措施与表现等;2.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并且造成严重后果;3.院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症状加剧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院方病历存在的问题等。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该如何写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甲方:*****医院乙方:******(患者或其家属)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职工平均工资:元******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第二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
    2023-07-07
    391人看过
  • 医疗损害司法局鉴定多久,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医疗损害司法局鉴定多久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后,要在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1、提起鉴
    2024-01-31
    321人看过
  • 怎么写好医疗过错鉴定陈述词?
    一、医疗过错鉴定程序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二、医疗过错鉴定陈述词的关键1、要尽可能获得全部的病案材料,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医疗行为不当之处;2、首先要查看各医务人员有无相应当行医资格;3、患者就诊科别是否存在不当之处;4、医疗机构医疗措施的选择是否得当,在采取相关措施前后有无侵犯患者及家属知情权的情况;5、医方用药的准确性、正确性及范围适当性(有时会出现医疗机构用药不到位,药性温和情况及村级卫生室超范围用药的情况);6、出院时的医
    2023-03-17
    207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当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预交鉴定费。案件审结时,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配合鉴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应承担相应不利的诉讼后果。第十四条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选择)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二、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有: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2022-06-14
    488人看过
  • 临床司法鉴定可做医疗损害鉴定吗
    临床司法鉴定不能做医疗损害鉴定,做医疗损害鉴定的,应当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怎样做鉴定?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023-06-27
    490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陈述词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一、医疗损害赔偿由谁举证1、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4、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1、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
    2023-03-11
    495人看过
  • 医疗鉴定医疗损害等级如何鉴定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严重残疾的;(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一般功能障碍的;(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结果。具体的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此外,该标准从医疗事故一级乙等到三级戊等对应障碍等级的一级到十级。也就是说,患者及其家属因工伤事故向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发生医疗纠纷造成障碍的障碍标准将来可以作为与所属机构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相同,可通用。医疗鉴定书如何写1、条理清楚;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
    2023-08-18
    403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陈述材料要准备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6、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2023-06-08
    179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陈述书医疗过错鉴定陈述书:是指陈述人就医疗过错的行为进行陈述,向鉴定机构提交的一种文书。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陈述人(原告):刘某代理律师:张某医疗机构(被告):某县人民医院刘某诉某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某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被告某县人民医院申请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现患方就医方某县人民医院对刘某某(该例医疗纠纷的患者,已死亡)的诊疗过程存在的过错及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作如下陈述:15日,患者刘某某到某县人民医院就诊,以"冠心病、心律失常、快速房颤,心功能2级并脑栓塞"收住该院心血管内科治疗,该科医生在给患者同时合用抗凝血药物及**匹林肠溶片治疗期间未严密监测凝血功能,导致死者用药16天后出现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从而诱发颅内出血。而于患者第一次出院仅5天后患者再次就诊于某县人民医院并以"脑出血"收住该
    2023-12-01
    2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情况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一、医疗事故的情况鉴定陈述书怎么写?(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1、条理清楚;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位,否则容易给人留下完全不懂医学、尽说外行话的印象;5、说理要明白,应当联系相关证据(重点是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进行阐述,不要脱离了证据自说自的,没有任何证据支持;6、要结合医学资料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阐述,指出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依据;(二)撰写陈述书的格式: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
    2023-04-23
    256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有什么
    一、医疗损害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有什么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一般由法院指派或委托;2、鉴定机构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司法鉴定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3、鉴定对象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内容1、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
    2023-04-12
    275人看过
  •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要司法鉴定吗?
    一、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要司法鉴定吗?需要。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鉴定属司法鉴定范畴,应符合司法鉴定的特性,它的启动、进行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鉴定依据的材料必须经过法庭双方和认证程序,鉴定活动的取证是一个公开的过程,必要时举行诉讼双方参加的鉴定听证制。二、医疗过错的认定是依据什么?(一)诊断的过错1、问诊的过错2、检查的过错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检查的过错分为实施检查的过错和未实施检查的过错。(二)治疗的过错1、治疗方法选择的过错2、治疗时机选择的过错重危患者到院是否及时治疗,治疗措施是否及时实施,3、用药的过错4、手术的过错5、麻醉的过错6、血的过错7、放射线治疗的过错放射线治疗适应性选择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放射线剂量过大造成灼伤等。(三)病情观察的过错对病情的变化是否仔细全面观察了解;是否采取了
    2023-04-20
    301人看过
  • 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
    2023-04-10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鉴定的陈述意见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3
      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专家在鉴定前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唯一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专家的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专家的效果。
    •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该怎么正确表达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6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书若想正确表达的,要先写明标题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申请人几次住院以及住院前后的身体情况对比,再然后给出鉴定意见,最后写上落款并签字、写日期。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陈述范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陈述,至少可以明确医生在术前诊断中存在预判不足,有可能存在漏诊或误诊的问题;如果漏诊或误诊的情形客观成立,则会进而影响手术方案的拟定并直接导致手术方案是否能正确实施和妥善实施。如果列因素客观存在,又因造成现实性人身损害后果,从而可以认定医院存在医疗损害责任,也即俗称的医疗事故。 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专业性和复杂性较高,主要取决于对具体医疗行为的过错性分析以及法律层面的可诉性评价
    • 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的格式,如何写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知识所限,医方可能还有其他的医疗过错没有被指出,请求鉴定专家认真审查,做出认定;再次,阐述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哪些损害结果发生;最后,作总结性发言,请求专家认真考虑陈述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鉴定意见。
    • 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是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很多患者或家属在医院遭遇预料之外的治疗结果时,往往首先就会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是不是构成医疗损害,如输液后出现休克、死亡,如手术后出现大出血、出现再次手术情形,如患者不明原因死亡,甚至治疗效果不好时,也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那么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