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辩护存在什么目的
刑事辩护制度的目的是保证被追诉人充分有效地参与诉讼并对裁判制作施加影响,以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刑事辩护的方法
委托辩护: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指定辩护:第三十五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刑事辩护的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四、刑事辩护技巧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5、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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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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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录入会计科目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现在还没有判决,无法确认该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方, 所以支付的款项时,可以挂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诉讼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到时候无法收回,再冲掉其他应收款,改做管理费用处理。 借:管理费-诉讼费 贷:其他应收款-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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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事辩护的具体是指?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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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辩护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辩护程序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第一、接受委托或指定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第二、审查管辖辩护律师收案后应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应由其他法院管辖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移送。第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或受指定后,应当及时向受理的法院递交委托或指定手续。委托手续包括被告人或其亲友签署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指定手续包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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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提交证据目录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刑事案件开庭前,必须提前通知辩护律师。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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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辩护中的诉讼权利有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91、独立辩护权 依据事实和法律,不受公检法,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提出意见权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