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26:32 36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处简写上诉、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没有上诉、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

同意原判的情况)。××××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

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概要写明一审判决的基本内容和被告人的供述、上诉、抗诉的要点,以

及高级法院二审裁判的结果或复核意见)。

经复核查明,(肯定原判认定的事实、情节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

如果某些事实、情节有出入的,应写明复核查证的情况,予以明确否定。对于事实

方面的其他异议,必要时也应予以分析澄清)。

本院认为,(根据复核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一审判决、

二审裁定等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错误,参考上诉、辩护、抗诉的合理意见,阐明

不应判处死刑而应改作其他判处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审终审的要同时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核准(或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为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和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严肃审判纪律,进一步规范诉讼活动,保障和推动经济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管辖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并已分别立案的,后立案的人民法院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对为争管辖权而将立案日期提前的,该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2、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之间对地域管辖有争议的案件,有关人民法院均应当立即停止进行实体审理,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06-10
    38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贩毒杀人哪个判刑重
    贩毒和故意杀人的判刑都很严重,但判刑标准没有可比性,因为都要考虑犯罪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
    2023-04-16
    45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海关告知书
    海关告知()号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关于___________的申请,我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不齐全),符合(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告知事项)。特此告知。(印)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6-06
    37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缓刑和死缓
    缓刑和死缓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宣告方式。缓刑是指对被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并确认构成犯罪后,先行宣告有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缓刑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有改造的时间,死缓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有劳动改造的时间,以观后效。缓刑,全称为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被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并确认构成犯罪后,先行宣告有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缓 刑 、 死 缓 的 适 用 条 件缓刑和死缓是两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其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被判无罪、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有悔
    2023-09-08
    43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
    外交部领事司:你司(87)领四转字第25号文收悉。奥地利驻华大使馆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耿敏华与华锡圻离婚案的(83)中民字第468号判决书,是否已经生效问题,来照要求出具证明。经阅,照会所附的判决书,是一审判决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等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上诉期限届满,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该判决书是否已生效,你司可与作出该判决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由该院出具证明,以便你司回照。
    2023-06-11
    10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解决赔偿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国家赔偿法》的统一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法律文书进行了修改和增补。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赔偿工作规定》)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各地执行。就执行中的有关事项特通知如下:一、积极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是这次修改完善《赔偿工作规定》的重要出发点和指导原则。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重视赔偿工作、积极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坚决克服怕赔思想和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影响检察机关声誉
    2023-06-06
    475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月15日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结合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关联法规: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关联法规: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
    2023-06-11
    31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0月29日法释〔2015〕19号(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15年10月31日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
    2023-06-02
    22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院批捕的规定:1、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
    2023-08-05
    263人看过
  • 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不服怎么办
    1、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复议终审不服怎么处理执行复议终审裁定不服,可以向负责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之后法院收到一十五日之内审查,说辞或者理由成立的判决撤销或者更正,如果理由不成立就会予以驳回,要是觉得不公平的,可以自裁定送到手上的十天内向更高的法院申请复议。法院会根据提出的复议在收到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如果理由等成立,裁定结束后会对裁定结果予以执行,如果认定理由不成立,裁定结果出来之后也会予以驳回。要是还是对裁决结果不满意或者有异议,判决错误,也可以按审判监督递交书面异议,在书面异议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会予以受理或者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2023-08-07
    35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发〔199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11次会议讨论通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二、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
    2023-06-06
    46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著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于1990年9月7日通过,根据2001年和2010年的修正进行不断修订。它保护了文学和艺术作品创作者的权益,维护了社会文化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由中国国家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我国版权领域的基础法律,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
    2023-10-14
    18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发〔2012〕27号发布日期:2012-12-19执行日期:2012-12-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一条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初次担任或重新担任法官职务的人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对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监督,作出郑重承诺。第三条法官宣誓由本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第四条法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
    2023-05-31
    417人看过
  • 国务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除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有关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修改为: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
    2023-06-07
    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拘留最长判多少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2
      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残害罪立案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0
      如果战时涉嫌下列情况之一,应立案:(一)故意致无辜居民死亡,重伤或轻伤三人以上;(二)强奸无辜居民;(三)故意毁坏无辜居民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或不满规定金额,但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战时抢劫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抢劫,抢劫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战时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一)抢走无辜居民财物的;(二)抢走无辜居民财物价值两千元以上,或不满足规定金额,但手段不好,后果严重。
    • 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不服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1
      1、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22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几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根据第22章的规定,中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