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书的形式有哪些方式
背书的形式有:
1.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记名背书在日常业务中较少使用。
二、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三、背书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所有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的签章,不能重叠,并且字迹清晰、完整。
2.银行汇票中的原记载人,也就可以依法更改自己填写的某些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但怎样更改,能否反复更改原记载事项,票据法并未明确规定。
3.银行承兑汇票更改时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
汇票背书的方式有哪些
266人看过
-
哪些背书形式有法律效力
405人看过
-
票据背书的方式都有哪些
205人看过
-
哪些背书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483人看过
-
汇票背书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
324人看过
-
背书转让的方式
476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背书形式的效力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5以下背书形式具有法律效力:1。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持票人可以在票据被背书人栏记录自己的名称;2、背书转让的汇票应连续背书。持票人持续背书证明汇票权。
-
背书方式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1、空白背书的记名指示提单(to order of…,不注明被背书人):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作为第一背书人将提单所有权转让给不定的其他人; 2、空白背书的不记名指示提单(to order,不注明被背书人):托运人作为第一背书人将提单所有权转让给不定的其他人; 3、记名背书的记名指示提单(to order of…,注明被背书人):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作为第一背书人将提单所有权转让给特定的
-
有哪些背书形式合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故其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1、关于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背书人签章是确定背书的债务人地位及其担保责任的依据,故此属绝对应记载事项。关于背书日期,其是相对应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关于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第49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
-
法律的书面背书形式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23背书是重要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不做背书交货的话,就不能有效地成立。1、关于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背书人签字是确定背书债务人地位及其担保责任的依据,因此绝对应记载事项。关于背书日期,它是相应的记载事项,如果背书没有记载日期,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2、关于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第49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
-
票据背书的方式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9(1)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记名背书又称特别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须在汇票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姓名。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只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名字。 (2)背书又可分为限制性背书和非限制性背书,前者指禁止汇票再背书转让的背书,后者指没有此种限制的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