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同意债务加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52:34 173 人看过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加入不需要任何操作,因为债务加入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加入的效果如下: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对原债务人的效力。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仍对债权人负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依然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

3、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原债务被认定存在无效或可变更、撤销的事由,则第三人可以据此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抗辩除外。对第三人承担债务的范围,应当以第三人承诺时债的内容为限,且包括从债务以及相应的利息。

4、对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关系的影响。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系向债权人并列承担清偿责任的关系,但因为我国法律对并列的清偿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而这种不分份额、先后顺序的清偿责任与连带责任最为接近,所以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清偿后,从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出发,应当赋予其向原债务人追偿的权。

一、债务加入的特征是什么?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

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

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4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一、概念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债权的合同,是指当事人故意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的债权的合同。比如,债务人与恶意第三人通过合同无偿转让财产,侵害第三人的债权。二、构成要件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债权的合同的构成要件:(一)当事人出于恶意也就是说,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明知其所订立的合同将会损害第三人的债权利益,而仍然订立该合同。当事人出于恶意,是否应以获得私利为必要呢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多为获得非法利益,同时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但是这并不是构成恶意串通合同无效的要件,即使恶意串通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为自己获利的目的,结果也不可能使自己获利,但是,由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仍然为无效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恶意串通行为以串通的一方或者双方获取了恶意串通的利益为构成要件。我们认为,恶意串通行为的无效原因在于其行为的违法性,而并非救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
    2023-05-08
    358人看过
  • 债务加入是否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
    债务的加入是指,在原有的债务债权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协商之后,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这时加入第三人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加入之后,原来的法律关系就发生了变化,这时会产生新的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效果首先是对债权人的法律效果。一般来说,新的债务人加入,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是十分有效的。因为一开始只有一个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偿还责任,加入新的债权人后,还是原来的债权,但现在是两个人对一个债权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债权人不仅可以向原来的债务人主张偿还债权,还可以向新加入的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债务的加入只是对一个债务增加了偿还的保障,并不是由增加了一个债务,即债权人指享有一个债权,这个债权是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本来就存在的一个债权,债务的加入只是第三人愿意帮助原来的债务人偿还原来的债权而已,并不是又建立了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此时,因为第三人加入,债
    2023-03-03
    118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不让债务人走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使债务人没有到期偿还债权人债务,债权人也没有权利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甚至严重的,可能债权人会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债务人遇到这种情况,建议立即报警,警方将会保障债务人的人身安全。对于债务人的欠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债权人跟债务人的区别1、定义不同: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或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义务归还借钱人的人或组织。2、所承担的责任不同。3、撤销权享有不同: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
    2023-07-01
    315人看过
  • 欠债人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债务人怎么找债务人
    债务人找不到。失踪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会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代管。欠债人失踪找不到怎么办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
    2023-08-08
    273人看过
  • 债务人入狱后债权
    债务人因犯罪入狱的,不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能否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二、车辆抵押权人有权直接扣车吗车辆抵押权人无权直接扣车。车辆抵押权人不得私自行使抵押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
    2023-03-06
    283人看过
  • 探究债务加入的不同形式
    债务加入的形式如下:1、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特别协议是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或者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2、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与第三人、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约定,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与债务人建立连带关系,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债务加入和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区别是新债务人承担责任程度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则应独立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的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只得要求新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
    2023-07-04
    168人看过
  • 第三人债务加入是怎样
    一、第三人债务加入是怎样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务人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责任的行为。通常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形成三方协议;第三人与债务人形成双方协议;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偿还债务人所负债务,但是不改变合同的内容、不免除原债务人的偿还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债务加入应当以相应证据材料内容所要表达的真实意图为基础,并结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综合认定。二、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原债务人责任是否免除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加入债务,通常会对第三人的履行责任进行约定,而对债务人的履行责任多不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对于原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免除,争议很大。但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宜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
    2023-06-04
    264人看过
  • 应该如何认定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
    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的认定条件是:1、原债权债务关系依法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关系;2、原债务关系具有可转让性;3、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4、债务加入需经原债权人同意;5、其他条件。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财产偿还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二)清算费用谁出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三)诉讼主体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
    2023-07-28
    224人看过
  •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如何解决?
    通知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债务人不同意,也不会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债务人不同意,也不会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问 题根据素材2的内容,债权转让通知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由于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因此,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同时,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应共同订立协议书,并在债务人签字盖章后,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另
    2023-09-19
    161人看过
  • 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保险人
    一、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为了预防道德风险等等的考量,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对于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限制的。体现在新保险法(2009)的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这一条中并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但是该条款却留有一个兜底条款,“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那么,我们就需要进一步从保险利益上去分析,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否
    2023-02-20
    234人看过
  • 不经债权人同意但已经给债人还款怎么办
    转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欠款仍然由债务人来还。转让债务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未发生变动。一、公司转让债务如何处理公司转让债务的处理:公司的债务转让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同意,公司可以转让债务。当然,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公司的债务转让,公司的债务就不能转让。公司可以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合理转让公司的债务,当然是有条件的。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公司转让债务也需要债权人的同意。二、债务转让必须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吗债务转让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关于债务转让,债务人不论转移的是全部义务还是部分义务,都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三、担保人脱保的免除责任是哪些
    2023-03-23
    362人看过
  • 债权人不履行债务应怎么做债权人的债务转移后债权人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对债务有履行义务。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不履行债务该怎么办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3-08-05
    326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债务需要什么条件怎样增加债权人免除债务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免债可以附条件或期限。有效条件的免除,例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偿还本金,利息就可以免除。附加解除条件的免除例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免除附有效期的,例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日起不再需要支付租金。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月底终止卖给买受人的商品的八折优惠。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意味着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向债务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表示后,会产生债务消除的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
    2023-08-08
    297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加入?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一、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什么呢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以下几种: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二、什么是
    2023-03-16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债务加入,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5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债务转让需要得到债权人同意,那么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才能生效呢?
    • 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什么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4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
    •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何不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我国法律条文没有对债务加入下一明确定义,因此,债务加入只是学说上提出的概念。尽管如此,结合司法实践,债务加入的理论体系其实已较为完整。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比,三者有不少相同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法存在的,且合同义务能够进行转让;都有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的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会涉及到这三方,而在一般债务履行中仅仅涉及债权、债务人两方;在表面形式上,都是由第三方向债
    • 债务加入后未经债权人同可以撤回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债务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是无效的。《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债权加入条件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