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4 08:50:57 280 人看过

一、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如何的

1、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为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如果犯罪分子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又被判处罚金的,其财产如果不足以全部支付,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由上述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的,因此,只有刑事诉讼已经进行,才有可能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了物质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理解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而不是实际上确已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被告人的行为被公安司法机关认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立案,那么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便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为此,下述几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均应对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做出实体裁判:

(1)经审理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被告人的行为又给民事原告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的;

(2)经审理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其违法行为给民事原告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的;

(3)经审理确认被告人虽然给民事原告人造成损害,但因患精神病或未成年而无刑事责任能力,应由其监护人负赔偿责任的。

(4)具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n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罪犯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一、罪犯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犯罪分子服刑坐牢后,并不影响主张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范围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
    2023-04-20
    369人看过
  • 何谓附带民事诉讼应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注意什么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如果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前提起。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25
    110人看过
  • 2024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一、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刑事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的诉讼范围。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
    2023-12-18
    92人看过
  • 刑诉法修改后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2023-06-01
    16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就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未成年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5、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6、车主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车主对车辆
    2023-08-15
    451人看过
  • 赔偿范围解析:故意伤害刑民附带诉讼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
    2023-07-07
    269人看过
  •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1、有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2、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增多的问题。3、符合国际上未成年人立法的发展趋势。4、有利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和完善。四、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1、教育、感化、挽救原则。2、分案处理(分管分押)原则。3、不公开审理原则。《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
    2023-08-15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如何撰写一篇合格的附带民事诉讼状?
    刑事附带民事状的写法:1、第一部应当说明:文件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出生地点、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职务、地址;2、文本应说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明损失的证据等;3、尾部应当说明: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诉状的份数;附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盖章;具体时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状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11
    195人看过
  • 那么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范围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2023-04-01
    2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如何附带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以及法定代理人等,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该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应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当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一、合同诈骗罪被害人的权利有哪些合同诈骗罪的被害人的权利是可以追讨自己遭受到的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
    2023-03-12
    70人看过
  • 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一、机动车闯黄灯发生车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
    2023-03-07
    3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撰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和刑事纠纷并存时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首部中,应当标明文书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信息。在正文中,应当清晰地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明损失的证据等。在尾部,应当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具状的时间等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民事纠纷,但也可能会出现民事和刑事纠纷同时存在的情况。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第一、首部: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第二、正文: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
    2023-11-16
    3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附带民事赔偿范围详细解读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处理流程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
    2023-07-03
    83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
    2023-08-15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本质上是具有民事诉讼特征的经济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一、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如何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29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
    •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相关法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
    • 民事诉讼中附带刑事案件的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 民事附带刑事赔偿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