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无效后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01:17:38 300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无效后如何赔偿

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得买卖,农村的房屋买卖标的不仅涉及房屋,还包含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享有的权利,与其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村村民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买卖违约如何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违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数额至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买房者应如何约定房屋买卖违约金

买房者应预先与卖房者协商约定房屋买卖违约金,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般属于无效。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合同为什么无效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合同》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2、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约的标的可能、确定或可确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
    2023-07-13
    44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造房民房房屋买卖合同
    如宅基地上房屋为自建房,且买受人为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买卖协议有效,即是合法的。如果集体土地上房屋不是自建房或者买受人不是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买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是不合法的。一、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二、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房屋不可以买卖。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农村房屋的
    2023-04-02
    24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买卖收益如何处置
    农村经济集体处理土地取得收益的,由全体村民或者村委会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怎样分配,村民取得款项后,由自己决定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
    2023-03-28
    314人看过
  • 镇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法律问题探讨
    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是否合法,要根据买卖对象来定。农村村民可以依法出售房屋,因此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售给村民的,受法律保护。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户有宅基地的地区。农村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农村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该组织成员的房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拒绝农民将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购买人不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也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宅基地的,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
    2023-07-14
    186人看过
  • 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一、上档次有关购销合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购销合同违约金比例为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购销合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进行确定。二、甲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甲方违约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造成的损失高于损失: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3、双方未约定违约
    2023-06-20
    131人看过
  • 土地买卖合同是否为无效房屋?
    是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一、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的法律规定是:1.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2.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二、二手房的房屋质量怎样判断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可以根据按房屋实际情况,住宅
    2023-03-12
    428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买卖自己如何分配,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村集体土地买卖自己如何分配农村经济集体处理土地取得收益的,由全体村民或者村委会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怎样分配,村民取得款项后,由自己决定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
    2023-06-26
    42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后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方式:(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情况;(三)相关部门核实,登报说明遗失情况;(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办的一般流程所需材料如下:(一)1、土地登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正式申请。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二)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三)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首先持丢失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补办。《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4-05-01
    28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房、地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与土地是不可分离的。所以房屋转让的时候也必须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在买卖房屋时,只转让了房屋而没有转让土地的,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二、因欺诈而转让房屋的。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第三方使用的,买方向法院请求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三、商品房预售违法的。四、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五、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
    2024-05-06
    495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如何赔偿
    一、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如何赔偿?征地拆迁没有赔偿金,征收集体土地并拆迁地上建筑物的应该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
    2024-02-06
    12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上面的房屋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判断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一、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可知,判断依据是大家手里的土地权属证书。在很多地方,由于制度的不健全,都没有发放相关土地权属证书。判断依据主要有:宅基地、村办企业用地、村内空闲地等属于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基本可以判断为集体土地上房屋。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上面的房屋是如何补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另外,如果你想查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和宅基地证或者房产证或者其他可以证
    2024-01-29
    470人看过
  • 购房14年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
    国企员工李某14年前从岳老太手里买了一套农房。岳老太去世后,其儿子王先生作为继承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判决王先生胜诉。王先生诉称,2000年8月17日,他的母亲岳老太购买了顺义区天竺镇天竺村委会自建的一套两室一厅楼房,房屋价款和天然气设施费等共计13.8万余元。买房第二天,其母亲经人介绍,按原价将房屋卖给了在首都机场工作的国企员工李某,双方签订了购房证明。2010年10月,天竺村被整体拆迁,村委会自建的楼房被重新安置调整。2011年9月11日,其母亲去世。王先生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非本村村民,与其母亲的房屋买卖行为应属无效。他为此提起诉讼,要求确认2000年8月18日签订的购房证明无效。李某辩称,本案名为房屋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他借岳老太的名义取得房屋使用权。当年除了支付购房款,他还额外支付岳老太好处费1万元。他对涉案房屋形成了长期居住占有使用的事实,
    2023-06-10
    482人看过
  • 无效买卖房屋赔偿公司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无效合同取得房屋或者购房款的,要返还房屋或者购房款,造成损失的,有过错一方要赔偿损失。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
    2023-03-28
    42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无证厂房有没有赔偿?
    一、集体土地无证厂房有没有赔偿?1、集体土地无证厂房不一定有赔偿,厂房若是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那么将不能获得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2、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主要有:(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
    2023-06-16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无效后怎么赔偿呢,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30
      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得买卖,农村的房屋买卖标的不仅涉及房屋,还包含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享有的权利,与其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村村民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集体土地买卖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以下为七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
    • 民法典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是否必然无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并不是必然无效的。只要是依法订立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能否过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集体土地除房屋补偿外,土地补偿如何主张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房地本身是不可分的,其实所谓的房地产价格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所以在维权时要着重分析征地拆迁本身的违法性并予打击,以最终实现自己的维权目的。此外,该种案件集体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效果最好,维权成本也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