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免租期的租赁合同如何签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9:22:28 445 人看过

租赁合同的免租期约定应注意免租期的起止时间,是否能转租,免租期间常发生费用由谁承担及免租时间是否可调整等问题。除此之外,租赁合同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租赁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租赁行为还有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房屋租赁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有租赁事实存在的,双方的租赁行为仍然是有效的。一、租房超过30天能办备案登记吗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以下特点:1、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任何影响。不同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因为,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由出租人将出租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 2、登记备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并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种登记只是基于管理城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的、基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的目的、基于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
    2023-04-07
    253人看过
  • 怎样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一、怎样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的,其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4.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5.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6.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
    2023-06-24
    466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未签订租赁合同的纠纷?
    未签订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找哪个法院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
    2023-07-04
    346人看过
  • 租赁合同没签订租赁年限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合同期限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租赁合同未到期,怎样提前终止合同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1
    2023-02-27
    473人看过
  • 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签订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与普通租赁合同一样,租赁公租房也要订立租赁合同。租公租房的条件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且满足规定的居住年限;2.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3-07-08
    103人看过
  • 什么是租赁合同,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有以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二、怎样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
    2023-02-26
    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订立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手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①签订《房屋无租后售合同》。实施房屋先租后售,租时双方当事人应先签订《房屋先租后售合同》。②办理《房屋先租后售合同》登记,房屋先租后售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取得《xx市房区租赁证》。③签订出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承租人根据业已签订的先租后售合同约定,需购买该房屋的,则双方当事人应再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或《房屋买
    • 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签订有效的, 如何签订租赁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1)我们会根据我们所交易的产品,共同友好的协商并制订一份适合双方的合同。(2)合同确定后,我公司将其打印出来,签字盖公章。(3)我们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一份至客户手里。(4)客户无异议,签字或者盖章。(5)客户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回传一份给我公司。(6)双方合执一份,合同生效。(7)双方各自尽到合同里约定的职责。二、如何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哪些问题, 如何签订有效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哪些问题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
    • 租赁合同没签订算租赁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
    • 如何合法的签订不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4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