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指的是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理解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需注意两点:1?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所要求的物件,是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
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指的是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理解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需注意两点:
1?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所要求的物件,是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2?地上工作物致害的发生原因,是地上工作物的倒塌、脱落或坠落。倒塌是指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因本身结构的破坏而全部或部分的倾倒、坍塌;脱落是指作为地上工作物组成部分的物件与主体相分离而掉落;坠落是指搁置或悬挂于建筑物上的物件离开原来的位置而掉落。地上工作物致害责任与地面施工致害责任,是两种不同的特殊侵权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
1)责任承担者不同。前者是地上工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承担的责任,后者是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2)损害原因不同。前者是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的损害,后者是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施工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3)特定地点的要求不同。前者对导致损害发生的物件要求为地上工作物,但对地上工作物所处的地点或位置并无要求;后者要求施工地点位于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否则不构成地面施工行为。
民法典的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工伤责任归属研究
140人看过
-
工地意外死亡责任归属分析研究
158人看过
-
突然离世员工责任归属研究
83人看过
-
公司犯罪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60人看过
-
欠债的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归属研究
128人看过
-
酒后打架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383人看过
安全责任的内容: 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的指令、规定,... 更多>
-
工作票安全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5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是: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5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
工地坠物安全责任书怎么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6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中要写清楚高空作业注意事项、工程材料放置、法律责任及责任人签字等。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
-
地下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 3、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
-
主要负责工地上面的安全职责,工地安全员职责的工作是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一、工程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委托,在项目施工中享有法人赋予的人事调动,材料采购、设备、设备调配和使用权力。 二、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方面负责,全权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三、依据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指挥生产,必须按图纸、设计和变更以及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施工。 四、负责工程资料及时归档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回访及用户投诉等问题,负责组织工程自检工作。 五、进行项目施工时必须服从公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