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期的债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5:20:39 412 人看过

一、执行到期的债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并应附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

(二)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

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异议的事实成立的,如所供的产品质量有争议,财产需经确认之诉后方能确定的,应及时通知第三人和申请执行人,“到期债权”立即中止执行。异议的事实不成立的,如执行法院核实后,到期债权的数额就是申请执行的标的,执行到期债权的财产就是申请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应及时发出“驳回第三人异议通知书。”异议事实成立或异议事实不成立的通知,应在7日内作出。“驳回第三人异议通知书”的内容,也必须载明被执行人异议事实不成立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的内容。该通知书送达后,应立即进入强制执行。

(三)裁定书与通知书的关系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必须制作裁定书。通知,是指把事项告诉对方。履行通知,就是把到期债权告诉第三人,让他向债权人履行。在执行程序中,一般都是制作裁定书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在强制执行到期债权时,除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同时也应制作裁定书,也应向到期债权的第三人送达。到期债权履行完毕或执行完毕时,执行法院亦应制作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数额已经由第三人代为偿付。当然,应该写清第三人代为偿付的数额(数额应包含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本金利息)及偿付的日期。该通知书应作为第三人向被执行人结算债务的凭证。

二、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除上述情况外,执行到期债权还应注意:

(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

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行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不适用此规定。对利息的计算,应该是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计算。

(二)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

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已经法院判决或仲裁部分裁决的,应该可以执行。这类情况应视为是到期的无争议的债权。对第三人在外地的,在执行中首先要协调好两地法院之间的关系,及时通报执行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离婚冷静期执行的具体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完善了我国的离婚制度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是婚姻家庭法始终坚持的原则,也是我国离婚制度的重要特征。当代社会轻率离婚的现象愈加严重,成为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规定离婚冷静期能够完善离婚制度,防止轻率离婚,满足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需要。(二)在登记离婚中为婚姻登记机关适用离婚冷静期提供法律依据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将使全国的婚姻登记机关适用统一的离婚冷静期,有法可依,标准统一,避免离婚冷静期的内容和适用结果因地而异,从而保障立法和执法的统一性。(三)能够保障婚姻关系稳定,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双方当事人因冲动、赌气等原因产生的矛盾,避免子女与其他家庭成员因此受到伤害,通过婚姻关系的稳定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离婚冷静期还有助于减少人们把离婚当作逃避夫妻矛盾的优选项现象,改善夫妻对婚姻关系的不谨慎态度
    2023-03-10
    288人看过
  • 死刑怎么执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死刑怎么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
    2023-04-28
    165人看过
  • 拘役的执行方式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拘役的正确执行如下: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执行是多长1、拘役的执行期限一般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犯人被判处拘役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员短暂拘留,就近拘禁并强制其参加劳动的处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
    2023-07-20
    241人看过
  • 罚金刑罚的执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罚金刑是刑法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金刑如何执行(一)关于罚金刑的执行问题罚金刑的执行问题是目前法院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难题,据资料表明,罚金案件的执结率不足5%,中止执行率达到85%以上,其原因有三:
    2023-07-11
    270人看过
  • 执行驱逐出境应注意的事项包括什么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境后方可离开。从边境通道出境的,要监
    2023-02-14
    64人看过
  •  合同债权保护的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合同债权的保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合同中为债权设定担保,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此主合同的有效性将决定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其次,要关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是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若超过三年,对方将享有抗辩权;最后,还需重视诉讼证据的保留。为了确保合同债权的保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合同中为债权设定担保,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此主合同的有效性将决定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其次,要关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是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若超过三年,对方将享有抗辩权;最后,还需重视诉讼证据的保留。 合同担保要注意哪些方面?合同担保是指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在签订合同担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明确担保
    2023-08-30
    276人看过
  • 借条到期续期注意事项
    借条到期了续期需要书写的内容如下: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基本情况;2、借款金额、延期还款时间;3、还款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条的诉讼时效如下:1、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3、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总之,借条到期了续期需要书写的内容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基本情况;借款金额、延期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果需要起诉,出借人需要注意诉讼时间。续写借条的格式如下:借条借款人: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出借人: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
    2023-07-01
    50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止的重点注意事项
    债的终止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再存在的情况。主要情形: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5、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6、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7、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形导致债权债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
    2023-07-03
    443人看过
  • 到期债权执行的法律手续是什么?
    行使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代位权原则,因此,行使到期债权的条件应当以代位权条件为基础。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的。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无异议。被执行人行使到期债权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应提出申请。可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即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时,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申请。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并应附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二)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成立的事实应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区别
    2023-07-02
    123人看过
  • 注意事项: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行使共有专利权的注意事项有: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当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2、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和专利权在权利共享时没有本质区别,考虑到立法的协调,应当保持一致;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推广应用的目的,不损害共有人利益。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专利权共有如何行使的?各共有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
    2023-07-03
    306人看过
  • 执行法院调解书的注意事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同意调解的,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如对方当事人拒不执行调解书的内容,可以持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立案,随后由法院执行局对负有调解书中义务的一方进行强制执行。负有义务的一方应当配合,如有条件执行但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同时限制高消费名单,为保证强制执行效力,建议当事人可以在提交执行申请时同时附上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线索,以便更快执行。公司没有偿债能力法院怎么执行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没有债务清偿能力的,公司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公司破产受理后,法院是终止执行的,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
    2023-06-30
    40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遇到的问题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一、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方式是怎么样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
    2023-06-24
    443人看过
  • 执行死刑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
    2023-06-11
    483人看过
  • 债务法院执行期限结束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过了执行期限的话,就丧失了法律救助条件与机会了。但是申请执行的期限过期了,并不等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会受损,依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补救。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双方一旦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可视为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未按协议履行,可依据协议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比如说,委托专业债务催收平台——银资网,该平台在全国拥有阵容强大的催收团队,并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可确保债务催收合法、高效。公司债务法院执行期限《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
    2023-07-01
    18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开始后债权的部分转让有那些注意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
      执行开始后债权的部分转让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 如果债权转让了, 需要依法向执行人下达通知 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找不到了, 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这个您不用担心的
    • 执行举证表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呀?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负有向执行法院举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有关财产线索的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拒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申请执行人举证表的,按举证不能处理,相应风险由申请执行人自己承担。
    • 先予执行注意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可申请先予执行的民事案件1.追索赡养费、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4.需要立即停止某项行为的;5.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二)可申请先予执行的行政案件原告起诉要求行政机关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申请先予执行。(三)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1.民事案件当事人
    • 法院执行中债权人能找债务人讨债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
    • 股权执行中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1
      股权执行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投资权益和股权区分不明的问题; 2、对被执行人投资开办的下属人执行的问题; 3、执行股权与公司特属股权和转让数量的问题; 4、执行股权关于受让人的资格及注册不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