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9 22:36:50 215 人看过

1、公益性捐赠能否在纳税调整后应税所得里扣除?

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如何规定?若企业核算利润为负数,但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捐赠支出能否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另有规定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文件规定的事项,比如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海世博会等特殊事项时,有专门文件在此期间向灾区或者世博会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但是目前上述文件已过期不再执行。

会计核算的年度利润总额为负数的企业,即使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上述特殊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

2、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

问:哪些属于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根据上述规定,捐赠支出用于上述公益事业的,属于公益性捐赠。

3、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如何申请?

问: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哪些群众团体?如何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四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群众团体: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二)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

(三)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第五条规定,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

(二)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三)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4、如何确认受赠资产的价值?

问:某企业购买了糖果、文具和一些教学辅助设备等实物通过市政府捐赠给社会福利院的残障儿童,接受捐赠的福利院应如何确定该批实物的价值?企业在捐赠时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以取得捐赠票据?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九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一)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二)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参考:《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24号)第三条规定,上述捐赠方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福利院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该批受赠货物的价值,捐赠方应当提供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

5、捐赠支出应当取得何种票据?

问:符合条件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企业公益性捐赠,对取得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五条的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6、个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能否税前扣除?

问:个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捐赠方取得的票据有何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文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政策,自2008.01.01日起停止执行。)

第二条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该文件规定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第三条规定,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纳税所得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五条的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并取得符合规定的捐赠票据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应当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7、捐赠支出能否结转扣除?

问:个人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进行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当月扣除不完,能否在以后月份继续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65号)的规定,允许个人在税前扣除的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到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以及以后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继续扣除,也不允许将当期捐赠在属于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追溯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进行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当月扣除不完,不可结转以后月份进行扣除。

8、公司统一向职工收取的捐款如何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统一向职工收取了地震灾区的捐款,该笔捐款经红十字会按有关规定捐赠到灾区,如何在职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第一条规定,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第四条规定,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益性捐赠:哪些可以全额扣除税款?
    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的主要有:1.公益性社会组织,例如慈善会、慈善、信托、慈善事业基金会等;2.政府开展的慈善活动,例如教育、科研、文化、体育等;3.其他社会公益性事业,例如流动书院、食堂、体育场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捐赠的含义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个人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3.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2023-11-12
    155人看过
  •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是否要符合税法规定
    案情介绍:某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在“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以“关爱老人、回馈社会”为主题,推行了“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某企业积极响应,向该社会福利企业协会捐赠28000元,并收到了该协会开具的“江苏省事业单位结算凭证”收据,且在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中列支。税法分析:该项捐赠支出有两处不符合税法规定:一、该社会福利企业协会是个行业组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二、收到的票据不是公益性捐赠票据。关于公益性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关于捐
    2023-11-19
    296人看过
  • 全额捐赠扣除规定概述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图书捐赠合同范本简约版<p>甲方:</p><p>乙方:</p><p>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订本契约,其条件如下:</p><p>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p><p>第二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p><p>第三条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2023-07-19
    242人看过
  •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计税处理
    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调整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调整所得额的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具体计算程序如下:第一步:计算调整所得额。1.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调整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税法调整项目金额+公益、救济捐赠金额;3.公益、救济捐赠扣除标准=调整所得额×3%(或1.5%)。4.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所有额—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额。
    2023-06-07
    201人看过
  •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问: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一、债权融资工具有哪些目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它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融资来源1.个人或者企业的存款2.作为结算方、托管方等,在该行所陈定的资金3.央行4.同业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1、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
    2023-03-11
    356人看过
  • 公益性捐赠者可享“税前扣除”优惠
    公民和企业捐赠公益性事业,可以少缴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用操作性强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鼓励公民和企业等纳税人进行公益性捐赠。但是,文件要求,捐赠前要了解你捐赠的机构是否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文件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文件要求,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不以营利为目的等相关条件。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
    2023-06-07
    247人看过
  •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实际效益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2023-07-05
    210人看过
  • 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新规?
    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新规为: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2024-05-07
    430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1、企业所得税中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性事业捐赠钱或者物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二、公司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2023-04-21
    268人看过
  • 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怎样税前扣除
    1、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如果捐赠数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2023-02-07
    243人看过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要视同销售吗?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也要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2023-06-25
    195人看过
  • 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要有什么条件
    【问题】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解答】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此,民政部日前专门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民发[2009]100号),明确相关认定规定。《指引》明确,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2.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3.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4.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5.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6.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
    2023-11-28
    156人看过
  • 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技巧有哪些
    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是理智思考后的结果,纳税是义务,捐赠是美德,两者相互并不冲突。在力所能及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公益性捐赠之时,进行纳税筹划符合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双重需要。因此,企业在进行捐赠前需细细考量捐赠的筹划技巧。一、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第一,对于企业的赠款捐物,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为扩大税收支持社会公益捐赠的力度,将捐赠企业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由原先一般情况下的3%提高至12%,其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第二,如果企业捐赠的是货物,一方面,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
    2023-05-04
    59人看过
  • 向公益性团体捐赠什么情况不得税后扣除
    【问】:公司向一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支出,请教一下,税前扣除的条件是否是这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获得当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里面,企业才能税前扣除?【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三)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
    2023-05-05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否可以按规定扣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根据财税[2010]4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予以办理,即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位于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
    • 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如何扣除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9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公益性捐赠部分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认证的满足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是应纳税所额的30%,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1,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
    • 企业跨境捐赠适用12%的限额扣除税率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XX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十、对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
    • 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计算公式为: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小于或者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扣除捐赠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所得额以内准予扣除的比例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