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侵犯对方生育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0:50:51 483 人看过

一、怎么判定侵犯对方生育权?

侵犯生育权的行为如下:

1、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

2、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

3、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限制女职工生育。

二、劳动关系中公司侵犯生育权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侵犯生育权的表现形式很多,其实生育权不只是女方才有的权利,男方也想有生育权,像是女方不经男方同意私自堕胎的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涉嫌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生育权是公民拥有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同时为了保障公民生育权,国家出台的也都有相应的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生育权受侵犯赔偿规定是什么?
    妻子不愿意生育私自流产,不触犯丈夫的生育权。夫妻双方是否生育,丈夫只有建议权,决定权在妻子手中。现代女性即使在结婚以后不愿意生育孩子,也并不会触犯法律,丈夫并不能以此告妻子侵犯丈夫的生育权。生育权是指生育主体享有的依法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以及根据生育权受到侵害、阻碍时,有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对于生育与不生育的权利,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依据这一规定的精神,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男性公民,虽然有生育权,但其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女性公民的配合。若夫妻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才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把生育权利的主体限制在女性身上,该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
    2023-06-17
    447人看过
  • 侵犯生育权的劳动合同范本如何判定?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
    2023-04-13
    457人看过
  • 侵犯生育权的法条包括什么,生育权纠纷怎么解决?
    一、侵犯生育权的法条包括什么生育权是指生育主体享有依法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以及根据权利生育或不生育并因此受到侵害、阻碍时,有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
    2023-04-13
    207人看过
  • 老婆侵犯我的生育权该怎么办?
    老婆是不会构成侵犯男方生育权的。生殖权利,又称生育权利,包含国家法律、国际人权文件和其他公约所承认的人权,是所有伴侣和个人能自由、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数量、间隔和时机的基本权利;是所有伴侣和个人能获得所需的信息、教育和手段,以及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性与生殖健康的权利。一、老公交的生育险老婆能用吗?老公交的生育险老婆能用。可由配偶所在单位代替提出申请,报销百分之五十的生育费用,但是没有生育津贴。男性参加生育保险,主要用于对应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工资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报销等。二、劳动合同可以禁止员工结婚吗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所以劳动合同有约定禁止结婚生育条款的,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2023-03-08
    410人看过
  • 生育权侵权怎么处理
    一、生育权内容1、生育自由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2、生殖健康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二、侵犯生育权内容1、夫妻双方协议生育无法达成一致,可作为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准许其离婚,但不作侵犯生育权的认
    2023-06-06
    133人看过
  • 女方要求男方结扎是否侵犯生育权?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没有涉及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并且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选择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妻子私自终止妊娠是没有侵犯丈夫生育权的。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项规定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当丈夫和妻子生育权发生冲突时,理应保护弱势妻子的人身权利。首先,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属于自身的人身权,而男性的生育权只能依赖于合法配偶。其次,妻子并非生育工具,夫妻应当共同达成要孩子的合意。最后,妻子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更承担着丈夫无法代替
    2023-06-17
    481人看过
  • 侵犯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是人与生俱来的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一种权利,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均享有生育权,在生育中也负有共同的责任。妇女有选择生育的自由,也充分享有选择不生育的自由,是否生
    2023-06-21
    474人看过
  • 侵犯生育权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生育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公民行使该项权利仍需遵守法律设定的方式和界限。若夫妻一方不孕不育,不算侵犯另一方生育权,不能因一方不能满足对方的生育要求就认定侵犯对方的生育权,也不能就此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案例:丈夫先天不育妻子起诉离婚张*和王*婚后,小两口一直恩恩爱爱,惟一的遗憾就是张*始终未能怀孕。夫妻俩想到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便上医院检查,没想到结果对小两口犹如晴天霹雳——王*是原发性不育,因而导致张*不能生育。王*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却不能生育,传出去会颜面尽失,因而一直对医生的人工授精或者试管婴儿手术建议犹豫不决,并且抱着希望多方求医,然而始终不见效果。为了这件事,小两口几年来吵架不断。张*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大了,再拖下去会成为高龄产妇,就不断催促王-南同意其做手术,但王-南则始终认为双方年龄还小,感情又好,还可以再等等,假如自己能够治愈的话,还可以生孩子。2009年3月,张*出现怀孕症状,
    2024-04-20
    308人看过
  • 如何正确判决侵犯生育权的案件
    一、如何正确判决侵犯生育权的案件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生育权的主体应该是夫妻双方,应把二者看作一个整体,而不能分割开来,所作的决定都应是双方统一意见的体现。因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二、侵犯生育权的情形有哪些侵犯生育权的行为如下:1.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2.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3.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限制女职工生育。三、侵犯生育权违反什么法律原则侵犯生育权违法基本的人权原则,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
    2023-11-29
    229人看过
  • 到法院起诉侵犯生育权如何判处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一、侵犯生育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生育权的行为如下:1、在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婚外生育。2、夫妻合意怀孕后,丈夫突然死亡,公婆为传宗接代阻止儿媳堕胎。3、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限制女职工生育。二、生育权被侵犯能否起诉离婚?可以的,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夫以妻私行中止妊娠侵略其生育权为由恳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撑。夫妻两边因是否生育发作胶葛,致使爱情确已决裂,一方恳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停无效,应按照相关规则处理。简略地说,夫
    2023-06-28
    395人看过
  • 对方生育权被侵害的行为有哪些
    一、对方生育权被侵害的行为有哪些对方生育权被侵害的行为:未经妇女同意强行让妇女堕胎的、人工授精未经妇女同意进行销毁、恶意攻击妇女导致妇女堕胎的等行为。绝对不能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的行为视为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因为妻子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权利,若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的行为视为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则属于把妻子当成“生育机器”而非一个自然人。二、生育权内容包括什么1.生育自由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2.生殖健康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
    2023-08-23
    200人看过
  • 婚内男方能以侵犯生育权起诉吗?
    不能,若夫妻因为生育问题产生纠纷,是否判决离婚,仍然要以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判断标准,不能仅以侵犯生育权为由判决离婚。从生理特点上来看,怀孕生子女方天然要付出更多并承受更大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比如妊娠反应大、宫外孕、难产等等,还有精神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
    2023-06-24
    462人看过
  • 怎样才能正确地判决侵犯生育权的行为
    一、怎样才能正确地判决侵犯生育权的行为侵犯生育权行为的判决是罚款或拘留。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或拘留。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二、生育权有什么特征1.生育权的主体是自然人。生育权的主体包括有婚姻关系的自然人,也包括无婚姻关系的自然人,包括有生育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无生育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男子也包括女子。当然享有权利能力不一定享有行为能力。2.生育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生育权的客体是权利主体自主决定生育所体现的人格上的利益,是人对自己人格利益的支配,其基础是人所具有的之所以为人的资格。3.生育权的性质是人身权。生育权是人身权中的人格权。4.生育权具有双向性。生育权一般需男女共享且需要男女互相协助才能实现,依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女性在生育过程更
    2023-11-18
    46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侵犯生育权如何处理?
    一、法律规定侵犯生育权如何处理?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的。侵害配偶生育权不会坐牢可以要求赔偿。侵害配偶生育权:生育权在配偶间互为权利和义务,他人也负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权的义务。将侵害配偶生育权作为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侵害配偶生育权的行为在现实中客观存在;2、侵害配偶生育权具有潜在的危害性,故意侵害配偶生育权,当配偶已不能生育或离婚后不能再婚时,就会导致侵仅后果的产生;3、第三人也能对配偶生育权造成侵害,如妻子因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生子,第三人的通奸行为不仅侵害了丈夫对妻子的性权利也侵害了丈夫合法的生育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
    2023-12-02
    1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侵犯生育权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5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 1、夫妻双方协议生育无法达成一致,可作为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准许其离婚,但不作侵犯生育权的认定。 2、在妻
    • 一方侵害对方“生育权”是否可以判处离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5
      生育权被侵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 侵犯男方生育权女方有请求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5
      生育权在配偶间互为权利和义务,他人也负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权的义务。侵害配偶生育权可以要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2022年被对方侵害生育权能离婚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 妻子不生育侵犯了我的生育权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对于这件事我建议你还是主动和你妻子进行沟通,因为你妻子不这也是行使她的生育权,生育权是人格权而非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