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1 21:15:37 270 人看过

一、购买新房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关于返租商铺的问题,这种方式并没有获得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所谓商铺返租,实质上就是开发商在出售商业物业项目时,将其划分为多个较小的产权商铺,提供给中小投资者购买,与此同时签署返租协议,即开发商保证在特定时间段内,统一负责这些商铺的出租运营事宜,并按照约定按时向小业主支付相对稳定的租金收益。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下达了明确的禁令,全面禁止采用"售后返租"这样一种奇特且看似诱人的商业地产营销策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有关系吗关于房屋的保修期,是比较复杂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依照法律的规定,还可以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制定房屋的保修条款。

所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出卖人维修的,出卖人的保修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买新房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n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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