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员工下班途中受伤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5 14:40:07 198 人看过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属于工伤。受到伤害后,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工伤待遇。

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则属于工伤。受到伤害后,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后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到哪个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的市、州、盟、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盟、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未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的市、州、盟、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盟、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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