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否认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19:14:39 303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否认定工伤

刑事案件被害人不有申请工伤认定,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属于工伤,但被害人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工伤的情形

(一)、下列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被暴力分子伤害后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被歹徒袭击受伤不能定为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下班途中被车撞能否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途中被车撞能否认定为工伤1、上下班途中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
    2023-07-02
    464人看过
  • 哪些伤害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一、哪些伤害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工伤必须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文件资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部门,公司没有交的,去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后面也会列明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在领取表格时咨询下工作人员)。这个表格一般要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2023-11-14
    463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人的条件,如何认定被害人陈述的效力
    刑事案件证人的条件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陈述,以笔录加以固定;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所以,证人应当是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能够辨别是非并正确表达的公民个人,单位不能作证人。鉴于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间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更换;证人本人也不可以仅以个人意见作证或拒绝作证;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这种“证人不可替代”的特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
    2023-06-14
    253人看过
  • 被害人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吗
    一、被害人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吗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二、刑事案件诉讼流程是哪几步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2、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4、审判。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
    2023-04-20
    424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当事人吗
    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一、刑事案件罚金标准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
    2023-03-03
    12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与被害人区别
    1、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2、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该平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谓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指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地位、权力、财力有何不同,他们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应当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二、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刑事代理的种类:(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
    2023-03-13
    4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所在地能不能管辖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所在地能不能管辖在确定受害人所在位置时,应依照犯罪行为所发生之地点以及犯罪后果所产生之地点来界定犯罪地。如若由被告人间接居住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具合理性,该法院也有权利对该案进行审理。法律明文规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然而,若被告人间接居住地区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具备更强的可行性,那么该法院亦有权行使其审判权。《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被害者所享有的权益与应尽的责任分别如下:首先,被害者拥有诸如知情权、控告权、申诉权、参与权、回避权、申请权以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众
    2024-07-18
    2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案件受害人能不能阅卷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受害人不可以阅卷。但是,诉讼代理人可以依法委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允许,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诉吗1、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06
    407人看过
  • 刑事犯罪引诱能否认定案件事实
    诱惑侦查,指侦查机关设置圈套,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饵,暗示或诱使侦查对象暴露其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行为,待犯罪行为实施时或结果发生后,拘捕被诱惑者的特殊侦查方法。具体来说,诱惑侦查的目的是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其主体限于具有侦查权的侦查人员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从实践情况分析,其适用的范围主要是具有隐蔽性的,无被害人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第一,符合自愿原则。第二,符合比例原则。第三,符合不得侵入公民私密空间的原则。符合以上三项标准就有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
    2023-03-16
    1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可以认定工伤吗,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可以认定工伤吗故意犯罪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他人故意伤害造成人身损害的,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
    2024-01-23
    433人看过
  • 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某某工伤被认定,工伤怎么赔?
    一、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某某工伤被认定,工伤怎么赔?2019年6月20日凌晨,湖南省新晃县公安局在新晃县某学校跑道内挖出一具遗体,摸索出一个16年前的命案。随后,先后有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年12月,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杜某某犯故意杀人等罪被判死刑,操场埋尸案的时任校长黄某某获刑15年。2020年1月,操场埋尸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随后法院对杜某某依法执行死刑。4月,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6月,被害人邓某某工伤被认定,其家属获补助金88万,并表示将放弃民事赔偿。二、工伤认定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3-06-04
    388人看过
  • 被害人能否申请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自诉案件可以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1、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当事人犯罪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当事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死亡;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撤销案件吗?1、在第一审法院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2、在第二审法院宣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3、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
    2023-07-22
    4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亲自向所在地社保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其次,劳动者需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所需证明文件,包括完整且准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以及能证实与雇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等;最后,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有权根据审核需要对涉及到的事故伤害展开深入而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
    2024-07-18
    439人看过
  • 没有被害人尸体的案件能否认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值得商榷,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中,由于被害人的尸体这一关键物证没有,证据和证据之间不能形成锁链,相互证据之间的不能得出唯一的可能性,(如:被害人并没有死亡,而是被沿江的一户人家救起,可能失忆,没有及时给家人联系。)即被害人是否确已死亡没有证据证实。根据“有利于被告原则”,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定罪处罚。证据决定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判决书的每个判断都应有证据支持。对案件性质的认定,证据是唯一的根据,所认定的证据具有排他性。排除权力、舆论、民情对法律活动的干预。只有证据才能决定一个人的判罚或生或死,或轻或重,有罪无罪。对事实的任何描述都要有证据的支持,简单的“经本院查明”是不行的。
    2023-05-31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与被害人分别提起公诉,其行为能否认定故意伤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5
      1、本案不同于一事不二理,在公诉案件中并未对乙某的伤害行为做出认定。不存在“拆分成两个诉讼案件予以立案”,更不存在"相反的两个审判结果?".2、“甲某又篡改了案情”的说法不知有何依据,但法律对自首的认定是:A主动投案,B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只要符合这两点,就可以认定为自首。而对乙某对自己有伤害行为的陈述属于对自己情节的辩解。法律规定,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相应的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可见,受害人并不一定
    •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能申请精神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被害人确有精神损害产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额度,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工伤认定能否认定为个人意外伤害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1
      1、将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或者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谅解书能否当成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证据。
    • 人身伤害案件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全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6
      人伤交通事故中最好不要认全责。因为认全责当事人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这不利于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此种情况包括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