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有没有必要做保全,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等情形的,应该申请财产保全。因为申请保全有利于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直接执行保全的财产实现权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怎么解封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如何申请离婚诉讼前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保全合同纠纷的必要性
143人看过
-
保全能否解决合同纠纷?
430人看过
-
合同纠纷起诉解除合同可以申请保全吗?
352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
7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可否申请保全
479人看过
-
家庭装修合同纠纷可以诉前保全吗?
187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合同纠纷纠纷如何保全证据?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8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要保全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
租赁合同纠纷能保全房屋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9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
-
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是否一定要对合同保全措施提供担保?保全后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当然需要提供担保。防止有些人恶意保全,损害他人利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
-
销售合同合同纠纷是否能够请求保全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1能,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进行财产保全,会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
-
2022年民法典规定商品买卖合同纠纷需要保全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30商品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