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法机关管制拘役判刑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1 18:12:08 486 人看过

一、被司法机关管制拘役判刑算吗

拘役和管制都算判刑。拘役和管制都属于主刑的一种。

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管制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对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如下:

1、管制与拘役的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管制与拘役的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管制与拘役的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管制与拘役的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管制与拘役的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

6、管制与拘役的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

7、管制与拘役的折抵刑期不同: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管制和拘役的期限

1、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管制不需要关押;

4、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5、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6、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四、管制的刑期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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