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财税〔2009〕119号
发布日期:2009-9-29
执行日期:2009-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各地的反映,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的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税[2008]157号第四条第(一)款通过金融机构结算,是指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规定的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
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发生的应收账款,应在纳税人按照银发[1997]393号文件规定进行资金清算后方可计入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按照银发[1997]393号文件规定取得的预收货款,应在销售实现后方可计入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
纳税人之间发生的互抵货款,不应计入通过金融机构计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
纳税人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是否不低于80%的要求,应按纳税人退税申请办理时限(按月、按季等)进行核定。
二、财税[2008]157号文件所称再生资源的具体范围,操作时按照2008年底以前税务机关批准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再生资源的具体范围执行,但必须符合财税[2008]157号文件第六条的规定,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三、财税[2008]157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当自备案当月1日起享受退税政策。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2009年10月1日以后开具的再生资源收购凭证、扣税凭证或销售发票,除符合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明购进或销售的再生资源的具体种类(从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塑料、废玻璃和其他再生资源等8类之中选择填写),否则不得享受退税。
五、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和税务主管机关应当加强联系,及时就纳税人的征税和退税等情况进行沟通。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定期向税务主管机关通报受理和审批的申请退税纳税人名单及批准的退税额,税务主管机关对在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检查、纳税评估、稽查等过程中发现的纳税人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给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
对于税务主管机关通报有异常情况的纳税人,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负责复审和终审的财政机关,各级财政机关应暂停办理该纳税人的退税,并会同税务主管机关进一步查明情况。对于查实存在将非再生资源混作再生资源购进或销售等骗取退税行为的,除追缴其此前骗取的退税款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取消其以后享受再生资源退税政策的资格。
六、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解读《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492人看过
-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279人看过
-
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四要点
448人看过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163人看过
-
关于资源税改革政策重点难点问题通知
439人看过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266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
最新增值税退税政策有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5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
新增值税税收政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借:在途物资-甲材料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贷:银行存款14040借:在途物资-乙材料2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7贷:应付账款2457借:原材料-丙材料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贷:应付账款9360借:应付账款6000贷:银行存款6000借:应付账款5817贷:银行存款5817借:在途物资-甲材料460在途物资-乙材料230贷:银行
-
增值税政策2021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8增值税政策2021如下:1、有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3%至1%优惠政策实施到年底;3、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和预征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4、将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5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6、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来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