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上代位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03:36 435 人看过

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对于债务人转让担保物所得价款以及担保物因有损坏、贬值之虞而提前处分所得之价款或担保人另行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亦同样有物上代位权。

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

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

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标的物和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力,因此,不论标的物是否变化其原有形态或者性质,只要还能维持其交换价值,留置权基于其直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可以追及于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以其物上代位性对债权提供担保,即因为留置物的灭失、毁损所取得的赔偿金或者对待给付,构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

留置权人对因留置物的毁损或者灭失而取得之赔偿、保险给付或者其他对待给付,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留置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留置权人可以就该留置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留置权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对负有赔偿或者给付义务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并得优先受偿。如果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留置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

负有给付代位物义务的任何人,应当向留置权人为给付,因为其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向债务人或者留置物所有人给付代位物的,不得以其给付对抗留置权人;在此情形下,留置权人可以继续请求负有给付代位物义务的人给付代位物,留置权人对取得的利益,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
    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变形物请求权之上新成立的一种债权质权,该质权的次序与原来的抵押权的次序相同,此为质权说。债权质权说还可以细分为法定债权质权说与默示债权质权说。本文认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无论解读为原抵押权的延长,还是新成立的质权,均不是问题的实质。在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一种担保物权的共识之下,重要的是确定一个符合担保物权标的物的基本特征,并便于该权利实现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标的物。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情形多种多样,抵押物灭失、毁损所产生的替代物可能是金钱(如赔偿金、保险金),亦可能是其他形态的物。一、质押物和抵押物的区
    2023-03-13
    205人看过
  • 担保物权上代位性是什么
    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是什么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并不以使用担保财产为目的,而是以取得该财产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因此,担保财产即使灭失、毁损,但代替该财产的交换价值还存在的,担保物权的效力仍存在,但此时担保物权的效力转移到了该代替物上。这就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
    2023-06-11
    5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等代位物上。如果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收,而受有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行使其权利。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者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均不影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仍然能够完整地行使其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担保物权。担保物的一部分灭失时,其他部分仍担保债权的全部。担保物因分割而属于不同的人所有时,各部分仍各自
    2023-06-28
    417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以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对于债务人转让担保物所得价款以及担保物因有损坏、贬值之虞而提前处分所得之价款或担保人另行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亦同样有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等代位物上,其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一、物上代位性包含什么内容1、保险金请求权之物上代位对于保险金之物上代位,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赔偿金”也应当包括保险金在内。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在抵押权设定之时,于物上代位之请求权上,当然取得了法定抵押权。根据这种法定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其主张权利,从而优先受偿。当然,我国法律规定保险金为抵押权效力所及,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设计的,尤其是为了切实维护银行等
    2023-02-28
    369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发生了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因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金或保险金等进行优先受偿。一、担保财产怎么处置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置担保财产的代位物:1、担保物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为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物权人可以提前在代位物上实现自己的债权;2、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当然可以立即在代位物上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权。二、担保债权的优先性限制是怎样的担保债权的有限性限制有: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权的占有再行使其权利。三、担保人如果起诉了该怎么办担保人被起诉抗辩可以考虑主要从担保是否有
    2023-06-27
    54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等代位物上。如果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收,而受有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行使其权利。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者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或者部分转让,均不影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仍然能够完整地行使其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担保物权。担保物的一部分灭失时,其他部分仍担保债权的全部。担保物因分割而属于不同的人所有时,各部分仍各自
    2023-06-21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12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民法典》对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定也适用于抵押权。即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抵押权的物上
    • 什么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 什么是动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质权的客体是质物,质物灭失后,质权也就丧失了其所指向的对象。如果质物全部灭失,则就该质物产生的质权全部消灭;如果质物部分灭失,则就该质物灭失部分而发生的质权归于消灭,而动产质权仍然存续于质物的剩余部分。若质物由于质权人怠于妥善保管而灭失,质权人应向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若质物的灭失不能归咎于质权人,而是由于质物本身的内在缺陷,且依质权人作为
    • 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与代位追偿的区别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
      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款金之后,依法拥有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物上的权利。 物上代位权是一种所有权的代位。与代位求偿权不同,保险人一旦取得物上代位权,就拥有了该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处理该受损标的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保险人所有,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标的的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