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小
1、规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小病、小额医疗费用或门诊医疗费用,购药的医药费;也可以用于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住院医疗费时,个人须自付的部分。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部分以外的医疗费用。
2、确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途径解决。
3、职工医疗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合肥市规定,个人自付比例按医院等级和住院医疗费用分段确定。住院医疗费按起付标准以上至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1.5倍以上至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2.5倍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分为三段。个人自付比例按不同医院级别对应的三个费用段为,一级及以下医院:8%、6%、4%;二级医院:10%、7.5%、5%;三级医院:12%、9%、6%,自付金额分段累加计算。退休人员自付金额按在职职工自付金额的70%计算。
4、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进入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自付比例应有所差别。合肥市规定,根据医院不同级别确定不同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10%、12%。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可依次递减2个百分点,最低为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每年调整一次。
参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
发布日期:1999年7月10日
执行日期:1999年7月10日
参见:《关于合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批复》(皖政秘[2000]151号)
发布日期:2000年7月29日
执行日期:2000年7月29日
-
医疗补助费由医保支付吗
260人看过
-
强制医疗费用是谁支付的?
278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262人看过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的支付
365人看过
-
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费
211人看过
-
职工的医疗费如何支付,工伤职工的护理费如何支付
262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车主抢救没钱支付医疗费或不想支付医疗费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如果你方无能力垫付相关费用,你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对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再协商赔偿事宜。
-
-
医院离职要求支付医疗费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30按照法律规定,除了以下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2、对单位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
-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
-
哪些因素会影响您的医疗医疗费用支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因素包括: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