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一)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就是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
(二)分红比例,分红比例是指公司在对税后利润分配时,各股东可享受的用于计算分红金额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因此,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在章程中单独约定各股东的分红比例,该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
(三)表决权比例,表决权比例是指公司在对重大事项表决时,各股东投票时,该投票权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各股东的表决权比例,该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而对于股份公司则不可以单独约定。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而言,股东的持股比例一旦确定,其表决权比例自然确定,与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四)剩余财产分配比例,剩余财产分配比例是指公司清算完成后,股东对剩余资产进行分配时,用于计算各股东应分配剩余财产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股权分配的秘密:公司股东该如何分配股权?
242人看过
-
两家公司合并后应该怎样划分股权
72人看过
-
解散的公司应该怎样分配财产
456人看过
-
怎样合理分配股权?
191人看过
-
股权变更小股东不配合应该怎么样办
162人看过
-
公司股份分配策略:两人合伙应该如何分配?
93人看过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
公司合并后应该怎样处置股权的分配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4公司合并后处置股权的分配问题如下:股权按照合并前的数额进行分配,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法律规定,公司实施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亏损时股东怎样办理分配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股权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其中投资股只能转让、继承与赠予,不得退股。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
-
公司股权各占50% 怎样分配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30企业利润分配,首先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同时要符合公司章程,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分配。其中必须要提取的是企业发展公积金和公益金,公司的税后利润要提10%的法定公积金,除非公积金的数量已经达到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一半。还要提法定公益金。如果以前经营有亏损,利润还得用来弥补亏损,利下的还可以提任意公积金,然后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当然也可以设置别的提取项目,利润提取方案每个公司都是不一定一样的,但是
-
应该怎样办理遗产分配公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8遗产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一般是由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分配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公证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
-
公司股东应该怎样享有分红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