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票据抗辩权要什么样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09:33:19 258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1、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2、支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

3、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一、到期拒付电子商业承兑如何追索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人拒付电子商业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出票人追讨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二、延期支票到期无法兑现会有什么后果

延期支票到期无法兑现持票人对发票人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票面金额。

延期支票也叫远期指标。

远期支票是指签发支票之日与支票上注明日期不符,支票日期在实际签发日以后,多由于付款单位目前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预计以后存款到账才办理的支票。这种情况虽然银行不允许,但实际工作中还是有保障的,和空头不一样。

延期支票对出票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出票人的行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有无,原则上以票载出票日为准,因为票据为文义证券。但是,如果能够提出反证,则以实际出票日为准;

2、出票人在出票后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支票的效力;

3、远期支票的出票人与其他出票人一样,须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延期支票对付款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远期支票的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予以拒绝;

2、付款人收到出票人受破产宣告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死亡通知的,不得付款,但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延期支票对持票人有以下几点效力:

1、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势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绝。但付款人拒绝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2、虽然持票人不得在票载日期前提示付款,但若付款人自愿付款,持票人仍然有受领票据金额的权利,受领后,付款人不得要求返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付款人自动放弃了到期付款的利益;

3、出票人在票载死亡或者受破产宣告,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三、票据权利消灭时效到底是多长时间

(1)关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为了尽快地支付票据金额,解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票据法对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作出了规定。

第一,对于远期汇票,从票据到期日开始,如果在二年之内,持票人持续没有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的,则该票据权利丧失,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再承担票据责任。

第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从出票日起计算,持票人超过二年一直未向出票人或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则丧失该票据权利。

第三,对于支票,持票人的权利从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持续不行使的,则该张支票的权利即丧失。

(2)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为了防止追索权人在行使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过程中拖延时间,造成票据债务长期得不到了结,票据法对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也作出了规定。

第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内不行使,则丧失该追索权。

第二,被追索人清偿票据债务后,从清偿日起或发生清偿纠纷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其前手行使再追索权,则该再追索权因此而丧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抗辩相关文章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权利:第一、关于票据权利未产生或者无效的抗辩权,票据债务人根据中国《票据法》第8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的规定所提出的抗辩即属于此类抗辩。第二,关于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权,中国《票据法》第55条规定,票据丢失之后,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之后作出除权判决,票据债务人依据人民法院的除权判决对持票人所作的抗辩即属于此类抗辩。第三,关于票据权利排除的抗辩权,指票据债务人在不否定票据权利的前提下对特定票据债权人提出对抗票据债权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抗辩。此类抗辩包括不优于于前手的抗辩权(《票据法》第11条)、知情的抗辩权(《票据法》第13条)等等。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还通常可以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二、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
    2023-12-14
    382人看过
  • 票据的抗辩与抗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呀?
    票据有效,但某一票据行为不合法的,受其不利影响的直接当事人依法不负票据责任,并可以以此作为抗辩事由,对抗任何持票人,不是该不合法行为直接相对人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不得主张这种抗辩权。这里所称的特定票据债务人,就是指有效票据上某一不合法行为的直接相对人。根据《票据法》及《若干规定》第16条的规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法》第17条对票据的时效作了具体规定。持票人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其票据权利时,不能使票据债务人负履行义务,任何持票人持这种票据主张权利的,被请求的可以以此为抗辩事由进行抗辩。具体而言,付款请求权时效届满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对物抗辩权,追索权因时效期间届满的,背书人不受追索。需注意的是,此时持票人虽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根据《票据法》第18条的规定,持票人仍享有“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即持票
    2023-02-20
    499人看过
  • 抗辩权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行使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三、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怎样行使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1、
    2023-07-08
    144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条件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票据行为;票据上有禁止记载的事项(如付款附有条件,记载到期日不合法);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票据)。以上条件可单独或同时具备。票据抗辩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n票据债务人可
    2022-06-18
    204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行使抗辩权
    票据法上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行使抗辩权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承兑人对汇票已进行承兑,而出票人欠承兑人的其他债务一直不履行,当票据背书转让到第三人之手时,按照票据规定要求承兑人付款时,承兑人不得因出票人没有履行他们之间的债务,而拒绝履行票据上的义务。至于承兑人和出票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承兑人可以通过民法上的方法解决。(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A和B签一份合同,购买B10万元钢材,而B又欠C10万元债务,于是B签发10万元汇票给C,A对汇票承兑后,发现钢材质量有问题,有此情况下,A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C及C的后手履行付款义务。(3)持票人明知票据有瑕庇,而取得票据,则票据债务人可以对其行使抗辩权。如某人拾到一张汇票,他为了避免付款人行使抗辩权,而背
    2023-06-18
    72人看过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如何行使票据抗辩权有一种观点认为,票据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二者属不同的法律关系,票据关系由票据法律规范予以调整。因此票据义务人不能以基础关系为由对抗票据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之间,票据义务人可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其前提条件是持票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这是票据法明确规定的对票据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限制,在合同义务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分别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里票据法使用的是不履行义务,当然仅指完全不履行,而不应包括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
    2023-08-18
    437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受限制的法定条件
    票据抗辩权受限制的法定条件有: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当事人在票据上作了不合法更改的等。我国《票据法》规定,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一、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有什么限制银行汇票背书转让限制如下:(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制定公司章程时有以下主要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
    2023-03-10
    251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及行使条件
    抗辩权行使行为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一、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担保人是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是:(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
    2023-03-09
    338人看过
  •  抗辩票据的条件有哪些?
    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1)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齐全;2)票据债务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代理人必须具备代理权,并且不得超越代理权;4)票据上不能有禁止记载的事项;5)背书必须连续;6)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必须无瑕疵。以上条件可单独或同时具备。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齐全;其次,票据债务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代理人必须具备代理权,并且不得超越代理权;第四,票据上不能有禁止记载的事项,例如付款附有条件或者记载到期日不合法;第五,背书必须连续;最后,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必须无瑕疵,例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以上条件可单独或同时具备。 票 据 抗 辩 条 件 有 哪 些 ?票据抗辩是指在票据纠纷中,持票人可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对汇票的支付、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提出异议或者拒绝支付票款的行为。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1. 善
    2023-09-03
    146人看过
  •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行使条件是什么?
    一、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二、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
    2023-06-01
    201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以及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一、后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多有先后顺序。如法律未有规定或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定;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二、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1.概念不同: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构成要件不同。3.适用条件不同。三
    2023-06-19
    70人看过
  • 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怎样才能满足这些条件?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
    2023-07-05
    327人看过
  • 怎样行使抗辩权?有什么要注意的?
    正确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具体措施: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与违约行为的产生似乎只是一念之差,如何规范?笔者在司法实践中总结了一些技巧和对策,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先履行抗辩权制度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1、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条文中明确双方当事人各自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时间,务必具体化,最好精确到年、月、日甚至可以精确到时、分,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以及事后诉讼中对双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问题产生异议或者发生争执。这是事关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问题,如果双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都不明确,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就根本无从谈起。2、合同履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具备以后,如果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根据个案情况希望继续履约,就应当积极主动、明确具体地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同时自己中止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静观对方的反映再选择对策。这是守约方防止损失扩大,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也是符合立法原意
    2023-06-28
    143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抗辩属于不完全抗辩、切断的抗辩、限制的抗辩,票... 更多>

    #票据抗辩
    相关咨询
    • 票据法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2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而无效的票据主要有下列三种: (1)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条、第76条、第85条分别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缺少任何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当然无效。 (2)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
    • 《法律依据》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有哪些要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向持有人提出以下抗辩时,人民法院应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盗窃、恐吓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知道有前列情况,因恶意取得票据的;(3)知道票据债务人和出票人和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票据权利的;(3)2、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第
    • 票据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2、票据债务人
    • 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票据抗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3
      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法定情况如下: 1、因持票人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2、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3、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 4、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要满足什么条,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31
      票据抗辩权的可以在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行使,只能是直接的关系才能进行抗辩。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也可以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