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必备文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所需材料有: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5.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
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7.工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其次,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最后,受理机关作出决定。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合同双方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经过招投标确定合同双方;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法定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1.主体平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2.合同自由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3.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4.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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