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复议属于专属管辖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0:52:41 489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直接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出面调解,使双方在相互理解和让步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3、仲裁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提交合同纠纷,仲裁机关对合同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

4、诉讼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合同中未规定仲裁条款或者发生纠纷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纠纷作出判决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固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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