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合同合同不成立是否返还款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01:28 364 人看过

签订合同时,首先由乙方发出要约即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作出承诺即发出同意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双方之间的合同才能签订。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未作出承诺,或者未就法定合同采取书面协议。合同不成立是当事人未达成协议,但在内容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经履行,也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达成协议。换句话说,虽然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所以,款项能否返还,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还要注意的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当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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