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罗XX称,申请人于2008年12月22日进入被申请人处从事销售经理工作,双方签订过期限为2008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22日的劳动合同。2010年11月23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但本人在职期间尚有销售提成17万余元没有结清。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18日中海浙江A项目的销售提成12204元;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的安徽华谊B项目销售提成77113元;2009年1月l日至2010年11月22日中海浙江C项目的销售提成74925元;2009年l月1日至2010年10月25日广东大鹏D项目的销售提成10689元。以上合计销售提成共计174958元。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主张的所有销售项目并不是申请人自己独立负责,被申请人处规定销售提成是要在财务核算出项目的成本及利润率,且必须在这些项目回款之后才可以领取项目销售提成,而申请人销售业绩为零,不符合领取销售提成的标准,故不同意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申请人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会提供如下证据:1、劳动合同一份,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2010年销售承包责任书一份,用以证明双方签订了2010年的销售指标;3、被申请人2008年销售政策电子邮件一份,用以证明申请人提取销售提成的依据;4、工作汇报一份,用以证明申请人要求销售提成的依据。被申请人对证据1的真实性及证明事项均无异议;对证据2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表示申请人不符合领取销售提成的标准,根据该责任书第二点的规定根本就不涉及申请人所说的项目,第五条规定领取销售提成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发货并收回货款,但被申请人并没收到货款;对证据3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表示因该邮件未经公证,且被申请人在2008年的销售政策延用的是2007年的销售政策,自2011年起才使用新的销售政策;对证据4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表示因为没有原件;
本会庭审中,申请人表示其主张的所有提成项目均签有销售合同,并根据销售合同的标的计算销售提成,但销售合同均由被申请人保管,申请人无法提供。被申请人表示申请人所主张的所有项目均未签订过销售合同。
【仲裁裁决】
本会认为,申请人主张其所有销售项目均签有销售合同,并根据销售合同的标的计算销售提成,但申请人未向本会提供所依据的销售项目的销售合同,且被申请人表示申请人所主张的所有销售项目被申请人均未签订过销售合同,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销售提成共计174958元的依据不足,本会均难以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销售提成的请求不予支持。
裁决下达之后,申请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目前裁决已经生效。
【律师分析】
本案为典型的销售提成劳动纠纷案例。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与劳动者因销售提成该不该发、该发多少、该何时发等产生争议,并最终对簿公堂。以下我们来共同探讨一下销售提成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焦点以及应对措施:
一、销售提成纠纷中常见争议焦点
1、销售提成是否属于工资范畴,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其中包含了计件工资,计件工资中包含了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销售提成。因此,销售提成属于工资,因而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2、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有关销售提成的约定。这是实践中常见争议焦点。有的用人单位或因管理不善,或为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在员工入职时仅以口头承诺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承诺,而没有落实到书面形式。一旦日后劳动者追讨销售提成,单位则会否认双方之间存在提成约定,而劳动者一旦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提成约定则通常会面临败诉风险。本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就销售提成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这就降低了劳动者的举证不能风险。但是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不在于此,而在于接下来我们要分析的,劳动者是否做出了销售业绩。
3、劳动者是否做出销售业绩,以及该销售业绩是否应计在劳动者一人名下。这是实践中另一大争议焦点。用人单位有时候虽承认双方之间存在提成约定,但以劳动者并未做出销售业绩为由拒绝支付提成。而劳动者常常不能举证证明哪些销售额应记在自己名下。本案双方争议最大的地方即在于此。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理,本案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而公司方由予以否认签过销售合同的,其不利后果自然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当然,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形时,也可以申请通过财务审计的方式,来查明是否发生事实上的交易行为,以及是否实际回款等,以弥补自身举证不足的缺陷。
4、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变更提成比例。实践中常见有些企业为了打开市场,把销售提成定得很高,当真的要发放时,又会感到很心疼,就想方设法通过新的提成制度来降低提成比例。从法律上看,如果提成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就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而降低提成比例,实际就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否则就是无效的。
二、如何预防和应对销售提成纠纷
就上述争议焦点可见,双方为避免产生销售提成纠纷,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即应将销售提成的计算基数、提成比例、发放条件和发放时间等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或写入劳动合同,或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其他形式固定下来,以免口说无凭。
其次,用人单位有义务事先明确提成制度,并确保提成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不会产生歧义,比如要明确员工自主开发客户与公司既有客户资源的判定标准以及相应的提成比例;对于多人参与的项目,要明确不同参与者之间的提成比例,以免日后发生争议,等等。此外,一旦与劳动者达成销售提成的约定,单位就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向劳动者支付提成的义务;即使遇到市场环境变化的确需要降低销售提成比例时,也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取得劳动者的理解和支持。这对于树立用人单位良好信誉和企业形象,以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再次,劳动者应该在平时注意搜集、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单位制定的提成制度;单位出具的书面提成承诺;尽可能作为单位授权代表在销售合同上签字并将销售合同复印留底;保留参与客户开发、谈判、签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书面证据,等等。此外,一旦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提成,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以免错过仲裁时效。
-
如何预防和应对消费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87人看过
-
医患纠纷的预防与应对
199人看过
-
企业销售业务如何最大限度预防债务纠纷
203人看过
-
校园欺凌:如何预防和应对?
146人看过
-
物业产权纠纷应该如何预防
290人看过
-
企业必须怎样预防和应对欠款纠纷?
390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如何预防和应对合同诈骗案件? 以及如何防范合同纠纷? 以及如何防范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就可预防诈骗案件的发生: 1、在合同签订前或交付货物之前,对买方(需方)的资信程序,厂况等基本情况作必要的调查,不要盲目签订合同或交付货物。 2、对约定不用现金支付,而用票据进行结算货款的。业务人员在拿到票据后,首先应立即到票据的开票行进行咨询,确认票据的真伪。其次到开票行了解出票人的资信程度。第三应按票据规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提示付款。 3、对于一些以高额利润回报或者以先付部
-
如何预防和应对近亲结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2即使已经成婚的,在考虑怀孕之前应该进行遗传咨询。出生后的孩子应加强随访,定期检查。如果第一个孩子生后患遗传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应去医院进行遗传咨询。如果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风险再生一个,至少可以说再生一个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远远比一般人群要高。曾遇到一对表兄妹结婚的夫妇,连生三胎均为头小畸形,终日卧床不起,成为家庭的负担。 以上是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的介绍。近亲结婚易将双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
-
如何应对售楼部的最坏预防措施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房产买卖的主战场—售楼部,常常是房产买卖双方上演“拉锯战”的“阵地”。对卖方而言,售楼部里的置业顾问、销售团队都经过专业培训,从购房者踏入售楼部开始,就有一整套完整的销售说辞。而就大多数购房者而言,却很容易就在这“循循善诱”中“沦陷”。那么,购房者如何在买房时“保持清醒”,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销售说辞”呢初级篇价值地挖掘与还原统一完善的“销售说辞”及“营销方法”是房地产销售团队不可或缺的制胜法宝。从
-
如何预防租车纠纷, 出租车纠纷怎么预防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1首先,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凡搞汽车租赁经营的个人或公司,一般均备有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主要审查承租人在租车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 2、认真检查汽车车况。承租人在使用出租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特别是车子的发动机、油、水、电气、方向盘等主要部件;要求出租人提交车辆和车检年检手续,宁可高一点租金,也要保证车况安全。 3、对车辆的维修进行跟踪。车辆出现故障后,往往会进行大修理,承租人应当知
-
销售商如何预防产品侵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0进货的时候,一定要对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多留个心:有商标的,查看商标权属;估计涉及到版权的,要查看授权;标注专利号的也要查看授权;最后在合同中要有知识产权瑕疵担保条款。 销售商要想不承担责任条件很明确:不知道侵权(没有过错);合法进货;指出来源。对方发过律师函的,或者标注有专利号你并没有查看授权的,或者同时卖正版和侵权版的,都很难说自己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