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14:42 419 人看过

一、经济赔偿金适用情形

我国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金的功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经济性裁员的;

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是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不设上限,没有封顶。但是如果职工的工资超过上一年社会评价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以12个月为上限,也就是最多支付12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赔偿相关文章
  • 经济适用房什么情形下不得买卖
    一、经济适用房什么情形下不得买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市交易:1、以低于房改成本价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市出售的6、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7、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上市交易的二、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3、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三、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办理
    2023-05-31
    7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不能“双倍赔偿”
    经济适用房等房屋不能被看作商品自由买卖,因此已实施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只调整商品房买卖纠纷,不调整其他的房屋买卖纠纷。?昨天,承办本市首起双倍索赔房产纠纷案的房山法院民一庭的白月涛法官解释说,目前的房屋类型主要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因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房屋交易时要享受很多国家政策,不能被看作商品来自由买卖,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只适用于商品房纠纷案件。??他还说,很多人在打房产官司前,很少注意自己的房屋性质是什么的,只要遇到了不能解决的纠纷,就来打官司。以前法院在审理时主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来审理,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法院在审理时还要审查涉案房屋的性质,商品房才能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因此,白法官提醒说,打官司前一定要咨询律师,不能轻易要求双倍赔偿。
    2023-06-07
    13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可申请南宁经济适用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已购买或作为共同申请人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2、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退出的;3、已购买政策性住房或者已购政策性住房已经转让且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按人均计算超过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建有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按人均计算超过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已转让但未满5年的。5、已购买商铺、办公用房等经营性用房的。一、购买限价房要注意什么1、限制: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2、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3、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已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申请购买限价房。4、房源:有两种筹集方式限价商品住房通过土地公开出让建设、调整存量政策性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5、价格:按市场价
    2023-03-08
    127人看过
  • 未支付经济补偿与加付赔偿金要如何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从以上条件可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直接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应当通过行政救济途径主张该权利。
    2023-06-13
    93人看过
  • 哪些情形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第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第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
    2023-02-20
    202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情形?
    这段素材描述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况,主要分为两类,共计21种。其中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而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这些情形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况可以归为两类,共计21种:1.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包括:1.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如果用人单
    2023-09-30
    13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同时适用吗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而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一、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怎么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4、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
    2023-03-21
    434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可能都涉及过失性辞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我认为,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可以共存。这是因为违约金是对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惩罚,而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补偿,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中的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可能都涉及过失性辞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我认为,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可以共存。这是因为违约金是对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惩罚,而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补偿,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中的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 【解析】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本质区别及共存可能性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是两种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经济补偿金是在合同违约后,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的一定金额,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到的损失。而违约金则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金额,以作为违约方违反合同的惩罚。虽然经济补偿金和违
    2023-08-23
    379人看过
  • 经济赔偿金是什么?如何定义经济赔偿金?
    所谓经济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一是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二是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民事纠纷时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民事经济纠纷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财产损失则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价来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3-07-18
    30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而解除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而解除的;(俗称“兼职”)6、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而解除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的;8、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9、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10、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1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12、劳动
    2023-04-13
    280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条款适用情形
    一、惩罚性赔偿条款适用情形惩罚性赔偿条款适用情形大致如下:1.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损失。2.行为具有违法性。凡违反了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行为才应承担法律责任。此处的违法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有些行为表面上侵犯了他人权利,如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存在法律规定的阻却其违法性的情形,不具有违法性。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
    2023-04-14
    452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的适用情形
    劳动者因工伤而死亡,对其家人来说是个非常沉重的大家,因此,法律规定,对于此种情况,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在实践中,能够享受工亡赔偿的情形究竟有哪些呢?一、享受工亡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3、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二、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2、供养亲属抚
    2023-06-04
    493人看过
  • 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操作指引】用人单位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适应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
    2023-05-01
    452人看过
  • 国家赔偿金钱赔偿适用情况
    金钱赔偿是指以货币支付的形式,在计算或估算损害程度后,给予受害者适当额度的赔偿。是国家赔偿中主要的赔偿方式,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况:(1)人身损害的金钱赔偿。对人身造成损害必将给受害人带来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如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报酬减少等,支付赔偿金可以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而造成的物质损失;(2)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都可将被损害的财产折算成一定的金额,再予以相应的赔偿。如查封财产所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可以在计算损失或灭失财产的金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国家赔偿司法救济程序,是指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拒不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或赔偿请求人不服国家赔偿决定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直接针对赔偿请求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程序。赔偿请求人一旦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原国家赔偿决定乃非经判决撤销,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赔偿司法救济程序中,可以调解结案。毫无疑问,国家赔偿司法救济程序属于司法程序。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
    2023-06-06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更多>

    #经济赔偿
    相关咨询
    • 经济补偿金是否适用于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7
      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情形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1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材料(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
    • 什么情形下不得购买经济适用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材料除《申请表》外,申请家庭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以及申请家庭成员所在页)。 3、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申请家庭《低收入家庭证明》原件。 5、房产证
    • 离婚时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都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7
      离婚时男方经济补偿适用的情形: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