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14:42 419 人看过

一、经济赔偿金适用情形

我国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金的功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经济性裁员的;

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是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不设上限,没有封顶。但是如果职工的工资超过上一年社会评价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以12个月为上限,也就是最多支付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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