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有哪些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4:52:01 124 人看过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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