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43:59 492 人看过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款的,追究拆迁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补偿款,并补偿因房价上升带来的损失或者利息损失;

2、产权置换安置超过三年仍然无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应当加倍支付过渡费,并赔偿因无法按时安置给被拆亲人带来的损失。

一、过渡费是怎么算的

安置过渡费的标准是根据被拆房屋面积为标准来计算的。安置过渡费的多少,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房屋拆迁费用应如何分配

房子拆迁费用分配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并且,应适当照顾当中的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第二,如果是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应当归私房所有人所有。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离婚后户口不迁出拆迁需要补偿吗

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离婚,但出于种种原因,户口并未迁出。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户口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未迁出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相应份额分配拆迁补偿安置款。当然,如果双方有相关协议且房产分割清楚,或者离婚后户口就已迁出的,又或者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合同上违约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一、房子被拆如何赔偿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
    2023-02-23
    253人看过
  • 探讨拆迁安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策略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1、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款的,追究拆迁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补偿款,并补偿因房价上升带来的损失或者利息损失;2、产权置换安置超过三年仍然无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应当加倍支付过渡费,并赔偿因无法按时安置给被拆亲人带来的损失。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
    2023-07-07
    367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1、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款。当然,我们很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都没有约定补偿款的支付期限,这也给拆迁方违约创造了条件。先补偿,后拆迁这是基本原则,因此,在被拆迁人将房屋腾空搬迁之前,补偿款就应当支付到位,但是很多地方都是要求被拆迁人先把房屋腾空搬出,才支付补偿款。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超过三个月没有支付补偿款,就应当追究拆迁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补偿款,并补偿因房价上升带来的损失或者利息损失。2、产权置换安置一般过渡期限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仍然无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应当加倍支付过渡费,并赔偿因无法按时安置给被拆迁人带来的损失。一、签了拆迁安置协议不履行怎么办1、可以先复议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的所有人做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签订的,这属于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协议的内容属于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到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比如是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补偿协议
    2023-03-03
    96人看过
  • 如何解决拆迁中的未批先占问题?
    对于未批先占的情况,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国土资源部门涉及行政不作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六项之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维护被占地人的合法权益。拆迁期间未批先占怎么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
    2023-07-03
    96人看过
  • 如何解决在房屋拆迁中就补偿和安置引起争议的问题?
    在房屋拆迁中,当事人如果对补偿和安置产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和安置达成书面协议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或者部分履行后,一方又后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民事案件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和安置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后,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按行政案件受理,列裁决机关为被告。
    2023-06-10
    86人看过
  • 安置回迁如何解决建房用地问题
    一、安置回迁如何解决建房用地问题房屋拆迁补偿可采取政府指导价格或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方式进行,具体补偿办法视被拆迁房屋的建房报建手续办理实际情况而定。建房相关手续齐全的房屋,应按规定给予补偿;没有或仅有部分建房手续证明的房屋,应从尊重历史事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对房屋的建设情况进行鉴定和审查。符合建设规定的,给予补办相关建房手续证明并给予补偿,补办手续需交纳的费用从补偿款中扣除;不符合建设规定的,拆除后不予补偿。由于客观历史原因没有办理用地批准、规划建设等手续的,应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明确房屋产权认定的办法和补偿的标准,以指导该类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征地拆迁工作。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一)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
    2023-05-09
    12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如何解决罚息与违约金问题?
    借款合同罚息与违约金并存处理方法如下: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的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保护;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不需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申请;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的总和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应予以支持。信用卡罚息和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按照未还款额的最低还款额百分之五收取,罚息是万分之五的利率。只要选择最低还款,将不再享受免息期的优惠。一定要尽量在还款日当天选择全额还款,以免需要多支付利息。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银行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加起来,是不能超过年利率24%,如果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到了法院那里也是不支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15
    30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的契税问题解析
    拆迁安置房一样需要交纳契税的。交纳完各项费用之后办理产权证即可。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没网签备案的新房可以交契税吗不可以,必须在网签备案并确定交易后交纳契税。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
    2023-07-05
    123人看过
  • 解决拆迁后不想要安置房的问题方法
    1.不想要安置房,可以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在被征收人不想要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完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征收方不能强制性要求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补偿方式。如果遇到这样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法律方式维权。拆迁安置房是什么?实施拆迁给予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回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
    2023-07-08
    382人看过
  • 怎样解决拆迁安置房补贴不足的问题?
    拆迁安置房没有钱补差价首先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差价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杭州经济适用房补差价新标准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4、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
    2023-07-06
    79人看过
  •  员工拆迁安置:企业责任与法律问题
    企业安置职工不仅影响自身利益,还关系到政府对失业员工的安置问题。员工安置不当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公共关系问题。因此,企业需要合理规划员工安置,确保劳动合同的履行,避免搬迁、兼并、资产转让等导致劳动合同条款不履行的情况发生。这句话可以改写为:“安置职工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利益,还牵涉到政府对失业员工的安置问题。”员工安置不当很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企业搬迁导致劳动合同履行不到位,导致企业搬迁、兼并、企业资产转让等全部或部分劳动合同条款不履行的其他情况。 企业拆迁引发员工群体性事件,怎么办?企业拆迁引发员工群体性事件,是一种涉及员工权益和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需要相关方面积极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等法律法规,企业拆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拆迁引发员工群体性事件,员工可以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3-08-27
    345人看过
  • 违约情况下的合同解除及责任问题
    一方违约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违约合同怎么办赔偿损失的方式有三:一是恢复原状,二是金钱赔偿,三是代物赔偿。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收录机,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又如,购买的羊绒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退货就是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需加付利息。例如,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卖方除退款,还应加付货款的利息。违约后的恢复原状,实践中多显有困难,故举出金钱赔偿,其简便易行,是赔偿损失的主要方式。金钱赔偿时遇违约人资金困难,没钱,若违约人有其它财
    2023-07-03
    195人看过
  •  责任归属问题: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取得该合同财产的人应当将财产返还,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提到了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该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取得该合同财产的人应当将财产返还;如果无法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无 效 合 同 的 法 律 责 任 归 属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归属是一个涉及法律领域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在处理无效合同时,
    2023-09-08
    223人看过
  • 如何应对拆迁安置的户口相关问题
    拆迁安置之所以成为社会与群众的难题,其中有一点重要的原因就是户口的落实问题不能得到好的解决。那么,如何应对拆迁安置的户口相关问题呢?本文整理了相关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户口因素不影响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影响补偿安置。对拆迁房的户口管理突出表现为两点:1、拆迁许可证范围内拆迁基地的户口不再冻结;2、强制拆迁的,户口强制迁出。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条件认定拆迁安置人的条件:1、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A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C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2、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A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C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
    2023-06-25
    45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安置合同有哪些问题违约责任分析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31
      拆迁安置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处理是:未按期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涉及承租人的,被拆迁人和承租人是共同被告;过渡房屋腾退的,可以裁定被拆迁人按期搬迁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无效的,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停止履行;合同履行有缺陷的,应当责令拆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补偿或者安置。
    • 拆迁安置房分拆解决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30
      拆迁安置房分割产生纠纷,家属间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有安置房分割协议的,法院将根据协议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安置房的分割比例没有分割比例,法院会根据拆迁时的补偿人数和方式,结合被安置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对安置房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没有任何附加行为,拆迁时也没有补偿任何差价,并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只是婚前个人财产
    • 如何解决当前住宅拆迁安置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解决方法:(1)改变“重拆迁、轻安置”的思想,重视安置房的设计、建设在旧城改造中,往往存在重拆迁、轻安置的思想和做法。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这是针对部分拆迁人不重视安置,提供的安置房质量、功能、环境等方面都比较差,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现象而增加的条款。所以对安置房的设计建设,应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充分体现新《条例》精神,尽量满足被拆迁人的
    • 如何安置村民才能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8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到户和个人。 3、不论采取哪种安置方式,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中如何约定解决争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0
      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