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公司股份的新方式:不交工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20:49 297 人看过

不能。拖欠工资是不能私自拿公司物品抵工资的,否则涉嫌盗窃罪或者侵占罪,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是拿公司东西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公司直接注销的流程

公司直接注销的流程如下:

1.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2.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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