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综合工时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52:40 95 人看过

指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国家或集体单位同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各项责、权、利,使劳动者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一种用工制度。它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各种用工形式,包括长期工、轮换工、临时工、季节工等。

一、农民工需要签合同吗

现在建筑领域分包也要求分包方具有施工资质,否则分包合同无效。包工头没有用人单位资质,他和下面农民工签不了合同。从法律意义上,农民工和建筑公司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发生工伤等事件需要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为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话,建议与农民工签订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集体劳动合同。这样对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你可以直接约定为公司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另行缴纳。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

因为劳动者的权益与劳动合同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不签订合同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签订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三、怎么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什么是综合工时制?对综合工时制有什么误解
    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由企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区分系统工作日和公共假日的工作时间。如果雇员在一个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的实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的总工作时间,他/她将不需要支付公共假日加班工资的200%。劳动法第44(2)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这一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制。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法定总工时的部分,按计件工资的150%支付。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职工工资的300%。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等方式,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综合工时制的理解存在几个误区:其中一个误区是将公休日与制度工作日分开,分别计算实际总工时和加班工时。实行综合工时制,工时不
    2023-05-08
    127人看过
  • 故意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后果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了这份合同,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可以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无法证明企业承诺的工资金额和其他权益,无法依法维权。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些劳动者故意或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认为一旦有了劳动合同,就不自由了,处处受到制约。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也有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每月向
    2023-08-18
    1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怎么样计算?
    劳动合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一个计薪周期内,累计工作的时间,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不区分节假日,如果在一个计薪工作周期内,累计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超出部分按照150%支付工薪,综合时间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执行。一、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算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按照30天计算。不过严格来说,每月的计薪天数有法定的算法。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
    2023-03-07
    149人看过
  • 书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格式和内容)
    桓小姐:我前几天刚入职了一家公司,最近因为疫情原因,我所在的城市封城了,我还没去公司就得居家办公。昨天,公司HR说让我通过一个网络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我要求签订纸质的,她却说电子合同方便统一管理,我签的这种电子合同是有效的吗?朱律师:如果您是通过正规的电子合同存证平台签订合同的,合同是有效的。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许多人都认为所谓书面,必须要签署白纸黑字的纸质劳动合同才有效。其实,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纸质的只是书面形式之一。《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只要您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平台是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使用可靠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具备可信时间戳,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
    2023-06-04
    88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什么意思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劳动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即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
    2023-04-11
    446人看过
  • 倒签劳动合同的意思什么?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后,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理由如下:1、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上法律规定说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和解协议受法律的保护。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2023-06-19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综合工时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公司擅自更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署?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9
      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合意拟定后签署,综合工时劳动合同中所用的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那么超出部分按照150%的日工资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样是300%的工资。
    • 综合用地是什么意思综合用地什么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上写的计时产值综合工资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计时产值综合工资是用人单位采取以标准工作制为基础的,每个月设定标准工时,超过标准工时的部分算作正常加班,按照1.5倍工资进行计算,没有双休日和平时加班之分,法定假期3倍除外。《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
    • 综合工时劳动合同和标准工时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5
      综合工时劳动合同中所用的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等),累计综合计算工作小时数,如果总时数超过同期标准工时制的标准工作小时,那么超出部分按照150%的日工资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样是3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