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务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协商并向欧盟委员会备案,输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签发工作由原外经贸部及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授权外经贸主管部门)移交至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授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03年4月15日起,授权检验检疫机构(见附件)开始签发证书。证书签安人员仅限已向欧盟委员会备案的人员。
二、从2003年5月15日起,授权外经贸主管部门不再签发证书。
三、从2003年6月1日起,欧盟将不再接受授权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书,只接受授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输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机构名单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输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机构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
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35个)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3号
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127号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新版已启用。在上海关区注册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可以在2006年8月31日以前到注册地海关换领新版的注册登记证书。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注册地海关。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换证受理分布表
上海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换证受理分布表
工商注册地址海关办事机构地址
黄浦业务一处(卢湾监管站)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10楼
卢湾静安徐汇(漕河泾开发区除外)业务一处(徐汇监管站)莆汇塘路158号
长宁(虹桥开发区除外)业务一处(长宁监管站)中山西路1279弄1号
虹口业务一处(杨浦监管站)许昌路1296号8楼
杨浦普陀车办处(普陀监管站)大渡河路1709号闸北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开发区海关驻漕河泾办事处宜山路900号
虹桥开发区开发区海关驻驻虹桥办事处宜山路900号
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文井路140号
闵行(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除外)莘庄海关沪闵路6209号宝山吴淞(宝山)海关宝杨路800号
嘉定海关嘉宝公路221号
南汇办事处惠南镇城南路380号
洋山海关综合业务科临港新城深水港商务中心综合楼F楼2楼
奉贤海关南奉公路9779号
金山海关金山区卫新路11号
松江(出口加工区除外)
松江海关松江人民北路211号
青浦(出口加工区除外)
青浦海关青浦公园路55号
崇明办事处崇明县一江山路501号
浦东新区(含金桥加工区和张江高科技园区)浦东海关陆家嘴西路153号一楼
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海关浦东杨高北路2005号
闵行出口加工区奉贤海关驻闵行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奉贤南桥镇环城西路3111号
松江出口加工A区松江海关驻出口加工区A区办事处南乐路27号
松江出口加工B区松江海关驻出口加工区B区办事处松江区松蒸路888号
青浦出口加工区青浦海关驻青浦出口加工区办事处青浦区北青公路8118号
金桥加工区南区浦东海关驻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办事处华东路5021号
漕河泾出口加工区漕河泾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宜山路9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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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法的第三十九条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3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注册资本、技术能力、人员资格等条件,经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获得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接受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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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法实施条例第53条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30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未取得注册登记,或者未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退货;情节严重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已获得注册登记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撤销其注册登记。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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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九条中国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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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物检验法第五十五条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3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适载检验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提供或者使用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2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