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风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20:51:16 317 人看过

(一)、对隐名股东的风险:

1、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股权代持协议只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有效,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显名股东擅自转让(按照公司章程履行了所有转让手续)其持有的股权给第三人,则转让行为有效。第三人将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隐名股东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股权,只能追究显名股东的违约责任。

2、即使显名股东的人品特好,完全遵守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但是有些事情显名股东是控制不了的。比如显名股东之前是已婚,现在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那么另一方主张其持有的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3、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显名股东不幸去世,他的继承人要求分割他名下的股权。

综上,对隐名股东而言,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尽量不要让他人代持股。万不得已,必须代持的,代持协议尽量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均包括在内,尽量规避风险,或者做到即使有风险也有救济途径。

(二)、对于显名股东的风险:

隐名股东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注册资金,一旦公司对外承担债务时,隐名股东可能会以自己不是股东为由逃避债务,债权人会要求显名股东承担债务。

一、隐名股东法律风险的救济

(一)通过诉讼或者其他股东半数同意,确认股东资格

在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可通过诉讼或者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得以确认。

(二)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且签订完善的隐名股东投资协议

实际投资人不会有上述风险,隐名股东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最好与实际投资人签订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同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隐名股东姓名(名称),这样隐名股东就能依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股东利益。

(三)实际投资人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若不能在股东名册中记载,实际投资人最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那么其他股东就排除在善意第三人之外。

(四)没有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时,公司法设置了最后一道防线。投资权益的归属还是归于实际投资人。

若既不能在股东名册中记载,也不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
    一、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你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你可以基于你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你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你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
    2023-04-16
    173人看过
  • 如何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
    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公司三者之间存有两个的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第二种,是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出资关系。隐名股东作为实际权益人,并不享有公司股东资格,但是隐名股东可以基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在得到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要求更改工商登记,把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此,作为有限
    2023-03-30
    88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发生冲突时
    如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应当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或约定,那么这个协议或约定与普通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如债权债务契约、信托契约等。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应为有效协议,就应按照约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举证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对于股东来说,他退出投资最好的一种方式就是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当然这种股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内部的股东基于一个信任方面的关系,是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的。对于隐名股东来说,也可以得到转让股权。一、显明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显明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是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股东股权转让的时候是没有做出
    2023-03-18
    338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显名股东债务如何承担
    1、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
    2023-03-24
    52人看过
  •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是否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需不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域的主体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的规定等。笔者认为,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隐名股东基于享有股东权利
    2023-06-12
    18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让为显名股东有什么流程
    隐名股东想转化为显名股东,即股权从原显名股东转让为隐名股东,使隐名股东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不仅是双方的事,也是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实际投资者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记录在公司章程中,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要想成功成为公司的股东,首要条件是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否则就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同时,在取得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后,需要征得原名股东的同意,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
    2023-08-08
    171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隐名股东风险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7
      有以下方法可以规避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 1、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持有合同,约定股权归属; 二、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 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四、其它方法。
    •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股权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 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在工商登记材料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进行公示,且登记的股东应与实际的投资人是同一法人或自然人。但在实际存在中,却并非如此。挂名股东、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常出现的概念。 挂名股东,通常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自然人或法人)
    • 隐名股东有什么用?隐名股东如何显名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隐名股东,可以依据其与名义股东达成的协议,要求通过变更股东登记的方式来显名。但是隐名股东必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才能申请变更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
    • 隐名股东怎么进行显名,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满足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3
      实践中,有些实际出资人由于某种原因或出于某种考虑不便将自己的名字显示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而是以其他人或组织的名义作为股东办理公司注册及工商登记。那么隐名股东怎么进行显名,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满足哪些条件?
    •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协议有效吗,有没有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31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的协议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比如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中的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相关约定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另外,隐名股东的存在不能违反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