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房产继承遗嘱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6:05:07 142 人看过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时,要求被继承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此明确,订立遗嘱期间被继承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遗嘱房产继承的内容具体如下:

1、要先写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2、再写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房产的名称、数量;

3、然后写有关继承者需要继承的具体数额,以及其继承要求;

4、最后立遗嘱人、证明人或者代书人要亲自签字按手印,并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再到公证处对房屋遗嘱进行公证。

一、遗嘱的格式具体如下: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系夫妻关系,共有____儿子____女儿,儿子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

女儿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

鉴于立遗嘱人年事已高。

鉴于立遗嘱此时身体健康,头脑清醒,能自由表达意志。

鉴于立遗嘱希望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将来的全部遗产。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以下遗嘱:

1、关于本遗嘱

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两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2、本遗嘱所涉遗产

立遗嘱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位于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

立遗嘱人自愿将上述房屋赠与____,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____个人名下,____拥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后不能将此房屋卖掉。遇国家统一拆迁,如有还房条件,必须要还房。如果没有还房条件,赔偿金必须用于购房,且必须是____个人名下。

须对____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____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3、遗嘱其他规定。

本遗嘱一式六份,由____各执一份。

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____

立遗嘱人:____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____

见证人: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继承遗产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综上所述,遗嘱房产继承的内容有要先写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再写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房产的名称、数量;然后写有关继承者需要继承的具体数额,以及其继承要求;最后立遗嘱人、证明人或者代书人要亲自签字按手印,并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再到公证处对房屋遗嘱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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