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拆迁纠纷的解决方式分为征地拆迁行政裁决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两种。农村征地拆迁行政裁决是指征地批准机关依法对征地实施单位与被征地拆迁当事人因补偿标准争议经县级政府协调无效后而对此所作出的裁量和决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是房屋拆迁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围绕拆迁的搬迁与补偿安置争议所作出的裁量和决定。
无须回避.目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热点之一便是农村征地拆迁行政裁决。造成农村征地拆迁裁决成为过街老鼠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第一,如果把征地作为拆迁的前提,拆迁当属于征地活动的一部分,一旦发生被征地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就必须遵照《土地管理法》第46条的精神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来处理,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实践证明,这一争议处理机制基本上是停留在纸面上,其作用只是助长基层政府违法行政,滥用征收征用土地的权力去损
害群众利益。省级政府、国务院很少会去裁决争议,更何况争议不影响方案的实施.方案便成了利器,无情地去侵占老百姓的合法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
第二,鉴于《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为解决实践所需,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形式立法,对被征用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设立了类似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于立法倾向性太偏向于效率和政府及开发商的利益,目前已出台这种规定的这些地方少有风平浪静的。因为这种模式一般均将本是征地实施机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又作为拆迁管理机关净议裁决机关,自拆自管的结果就是失去公正性,如此模式不产生问题才是奇怪。
第三.由于国家没有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单独立法(包括行政法规),从中央政府这一级的三定方案中尚没有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当事人上诉到国务院信访部门时,一般是转往建设部接待,而建设部又没有对征地拆迁的管理职能。由此造成的最大的不正常现象就是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局作为当地的征地拆迁主管机关失去了上级的监督和指导.对许多工作中的新问题缺乏研究,无法找出妥善的解决办法。由此,各地自行出台
的政策多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与党的全局性方针政策相冲突,问题十分严重。
第四,由于缺乏上级监督和指导,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方面俨然成为独立王国,其次上压下,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法制统一。例如。《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拆零批地,少批多征等手法令人眼花缭乱。失地农民告状无门,欲哭无泪,矛盾频频激化,加上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粗暴,草营人命,流血之事也时有发生。
本来对征地拆迁补偿争议,行政裁决应是一种便捷、高效的处理方式,但由于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失去公正性,也就失去了其设立的意义,如此情况笔者接触甚多,故深有体会。
-
农村的暴力性征地拆迁法律责任
90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分析
39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拆迁状况
317人看过
-
农村征地是怎样拆迁的?
144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应该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498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小孩要迁出吗
412人看过
拆迁裁决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提出的拆迁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是否同意拆迁的决定。 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
-
农村征地拆迁具体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
-
农村修路征地拆迁赔偿农村修路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7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
-
农村拆迁征地房子拆除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4具体条件是: 一、对房屋土地及人口进行调查,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二、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三、上报省当地审批,取得省当地的征地批文; 四、取得批文后及时公告张贴,告知被拆迁人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等内容被拆迁人办理补偿登记; 五、协商补偿内容,签订补偿协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
-
农村房屋拆迁有什么对象?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91、农民家里的宅基地因为规划已经被纳入到了年度拆迁计划中了。并且农民已经收到了拆迁以及补偿方面的通知了。 2、农民申请下来的宅基地,一直没有投入使用的,并且连续荒废2年以上的宅基地都需要被收回的。 3、各个村里分餐供养的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人员,这些人群中,大部分都是由村集体出资修建的住所。如果说这些去世了,那么房屋将于村集体收回,并且重制分配。
-
农村征地拆迁村民怎么安置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到户和个人。不论采取哪种安置方式,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后,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需要建设用地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计划、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优先安排用地。征地后人均耕地少于0.02公顷(0.3亩)并一次征地